平政办函〔2024〕16号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岳政办函〔2024〕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布2024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调整。
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
附件:2024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2024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平江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
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