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09:2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可在平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pingjiang.gov.cn/35048/35049/35053/59392/content_1483302.html)查询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730-6222226。

2019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主动,严谨稳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2019年,全办累计制作发布政府信息总数32条,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9

29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公开渠道不够宽泛、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克服不足。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完整和时效性。二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增加人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办室之间的工作协调,注重收集各办室之间的政府信息,及时汇总公开,拓展政府信息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