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可在平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pingjiang.gov.cn/35048/35049/35053/59392/content_1483302.html)查询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730-6222226。
2019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主动,严谨稳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2019年,全办累计制作发布政府信息总数32条,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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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9 |
29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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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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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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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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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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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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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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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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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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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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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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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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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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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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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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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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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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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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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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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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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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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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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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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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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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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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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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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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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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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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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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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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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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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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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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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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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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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公开渠道不够宽泛、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克服不足。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完整和时效性。二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增加人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办室之间的工作协调,注重收集各办室之间的政府信息,及时汇总公开,拓展政府信息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