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江县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平江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县直各单位:
《平江县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平江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平江县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实施“数字政府·智慧平江”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水平。年内实现90%以上事项一窗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达到 300 个,一网通办、全域通办、一机通办事项均达到 200 个,一证通办事项突破 100 个。紧扣“三高四新” 战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以优异成绩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对“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行专项巡察。进一步规范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促进入驻事项更全面、窗口设置更科学、办事流程更优化、审批机制更简约,提升政务服务精准性和实效性。鼓励园区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着力推进园区全链条闭环审批服务,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按照土地供应与项目推进类、市场准入与企业经营类、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类、园区管理与服务类分类,加大向平江高新区赋权力度,明确赋权方式,确保“园区事、园区办”。
(二)健全事项目录清单标准和管理机制。积极承接国家、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清单,编制县、乡镇层面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库,清理、比对、调整录入的各类事项,确保事项“应统尽统”。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善县、乡镇、村事项目录、办理材料、业务表单等事项信息梳理发布,建立完备、规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引用体系,确保事项“应引尽引”。
(三)完善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各职能部门要在目录清单基础上,细化、完善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按照国家的技术体系和指导标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机制,确保实施清单市、县、乡镇、村“四级四同”(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同一标准),同步同源。
(四)规范事项办理指南标准。深度清理、规范各级各部门各类线上、线下平台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信息,健全、规范事项名称、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址、办理链接等内容,并实行办理指南信息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标准相同、信息一致。切实优化PC端“平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结合各类改革,综合应用实施清单的基础成果,精准分类发布事项办理指南信息,智能化、情景化公布办事指南,并结合审查要点对外建立办事指南辅助“知识库”,实现渠道统一、智能高效。
二、加快政务服务流程简约化
(五)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测评要求。对照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测评政策、文件等要求,将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推动商事制度“一业一证”、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药店开设优化审批、取消或调整各类强制性登报公告事项、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等改革,持续推进“三即”承诺制改革,严防以备案名义开展变相审批,对标对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管出公平、管出质量,服出便利、服出实惠,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改革执行率达到 100%。
(六)创新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的通知》,切实抓好第三批“一件事”落实落地。持续巩固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果,大力推动智能导办、全域通办、全程网办、多点可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健全高频民生事项、涉企事项“一件事”清单,分领域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试点。
(七)探索推行政务服务“四免”改革。实施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四免”改革。坚持需求导向,通过对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全要素梳理,摸清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使用需求,澄清可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事项底数,逐步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数据共享核验、网上缴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多场景“应用尽用”。
(八)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平江-修水‘跨省通办’战略合作”为基础,切实抓好第二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实施。加强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能力,全面建立“跨省通办”机制,提升“跨省通办”标准、业务、数据能力,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以全市“全域通办”为基础,2021 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
(九)持续推进自助智能“秒批秒办”改革。以标准程度高、群众办事频率高的事项为重点,以数据集中、共享为支撑,运用网络化、智能化手段,通过“程序逻辑”替代“人工判断”,建立健全秒批秒办审批规则,实现无感智能审批,限制审批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审批效能。
(十)强力推进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改革。健全水电气网报装接入“网上申报、综合受理、联审联办、在线审批、统一出件、联合验收”服务机制。全面精简流程环节、压缩接入时间、精减申请材料、创新审批方式,开展全项目、全流程一窗办、一网办、提前介入办、并行办、告知承诺办、帮办代办,提高服务效能。清理规范水电气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三、加快政务服务供给便利化
(十一)完善基层群众办事“就近办”。持续深化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以“放得下、接得住、办得成”为原则,持续推进跨部门、跨领域审批服务事项全链条整体下放和取消,确保下沉服务事项达到 150 项以上。推动婚姻登记、村民建房、小餐饮、小超市“一件事一次办”在乡镇(街道)落地。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在乡镇(街道)、村试点工作。提升基层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体系。
(十二)加强企业和个人办事“集成办”。进一步完善平台应用功能,推进“出生一件事”向乡镇(街道)延伸。加快“退休一件事”“身后一件事”落地实施。试点推行“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
(十三)深化实体大厅办事“智能办”。完善智慧政务大厅“智能导办”,提供办事“导航”、智能预约、进度查询、评价投诉、物流信息推送等智能化服务。融合线上、线下办事大厅,打造全县联动、整体智能的一体化大厅。
(十四)推行办事信息获取“指引办”。以高频事项为重点,编制场景化、精细化办事指南,优化事项办理流程说明,确保办事指南易读易懂。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政务服务微视频、图解、动画等方式,指导企业群众简易进行办事操作,丰富办事指南展示载体。优化线上服务平台整体栏目布局和服务提供方式,完善搜索和结果展示功能。
(十五)拓展服务渠道“自助办”。进一步优化自助服务端系统,以高频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为重点,力争年内实现200个事项在自助服务端可查可办。积极探索“政务微店”服务模式,打造24小时“不打烊”网上政府。进一步下沉自助终端,推行自助终端进乡镇(街道)、村(社区),让群众“随处可办”。
(十六)着力不见面服务“指尖办”。对接“岳办岳好”APP和小程序,配合市级做好平江分站建设,做好平台宣传推广。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移动端应用,在不动产、公积金、民政、卫生、教育等重点民生类领域首批深化场景应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跑、少填、少报。结合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充分发挥手机便利性与广泛使用性,将“网上政务”转变至掌上“微政务”。
(十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借助互联网手段,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各环节全程电子化流转,提速办事效率,减少群众跑多部门办理的情况,变“群众上下来回跑”为“多级联动”和“内部流转”,继续优化“前台受理、后台审批、一窗出证”的便利服务。
(十八)优化重点领域“帮代办”。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代办服务体系,提高全域通办能力和就近办理水平。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制度,提高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代办力度,实施技术审查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全程“帮代办”服务。实行现场解答、协助办理、全程代办、上门服务四级深度的“跑代办” 服务,解决特殊群体办事不便问题。
四、推动政务服务支撑一体化
(十九)提升平台支撑能力和平台对接水平。认真做好市、县、乡镇、村四级“一网通办”总平台、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件事一次办”小程序的推进工作,实现上下联通。做好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工作,结合“互联网+监管”和省市县智慧政务建设,积极与省、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对接,主动参与构建数据资源共享体系。
(二十)强化政务数据共享与电子证照应用。研究起草“数字政府”建设方案,探索构建县级数据中心,实现公共数据集中汇聚。对接省、市共享交换平台,做好数据归集,建设人口、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和不动产、人社、医保、住建等重点领域的公共数据库。依托省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加快推动存量证照及历史档案信息的电子化工作。探索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鼓励和引导在医疗卫生、水电气、金融领域等公共服务中开展电子证照服务。
(二十一)加强电子印章应用和电子文件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加快实现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作为办理依据,保障电子件与纸质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机制建设、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以电子形式归档。
五、落实政务服务监管制度化
(二十二)提升大厅智能标准化建设,争创为民服务“红旗窗口”。以大厅管理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充分运用智能化管理大厅,进一步严格作风纪律,健全窗口服务标准规范,加强服务窗口智慧化、常态化积分制考核。出台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考评激励办法,加强定期考核排名。
(二十三)强化行政效能建设。落实行政效能电子监管规则,推进政务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充分发挥推进政务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充分发挥“红黄牌”预警纠错功能,确保服务优质、办结限时。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实现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强化县长信箱流转办理能力,加大督办力度,改进办理质量。
(二十四)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利用“好差评”数据归集、管理、展示平台,进一步完善“好差评”制度,延伸评价触角,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大厅、渠道、对象等“好差评”全覆盖。健全数据统计、差评处置监管机制,规范差评处置程序,严格差评处置督查督办。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政务服务评价,提高“好差评”参与度。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好差评”在政务服务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倒逼部门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十五)加强指导评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定期组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线上视规培训、小分队培训、服务竞赛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加强培训指导。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办事服务功能,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含金量”。按续控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优化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响应迅速、协同发声。继续委托第三方开展县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和营商环境评价。加大惠企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强化典型作法和经验的提炼推广,营造政务服务比学赶超、持续优化的良好氛围。
2021年县直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分解表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1.承接国家、省、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 2.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3.加大向平江高新区赋权力度,确保“园区事园区办”; 4.鼓励探索推行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平江高新区 |
县直相关单位 |
(二)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
1.继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对“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行专项巡察; 2.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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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事项清单标准化梳理和管理机制 |
1.推进事项清单“四级四同”,标准化梳理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2.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事项维护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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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事项办理指南标准 |
1.清理、规范各类线上、线下平台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信息,确保线上、线下标准相同、信息一致; 2.结合审查要点对外建立办事指南辅助“知识库”。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二、加快政务服务流程简约化 |
(五)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测评要求 |
1.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2.取消或调整各类强制性登报公告事项。 |
县司法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3.梳理涉企“不见面”办事事项,推进“不见面”审批。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
4.推进“领照即开业”改革。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卫健局、县城管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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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药店开设优化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县卫健局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6.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 5 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住建局、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江县管理部、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平江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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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 |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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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进“交地即开工”改革。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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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指导地方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 |
县发改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0.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 11.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
县税务局 |
|||
12.推进园区赋权,实现园区事项园区办结全覆盖。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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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进涉企政策精准推送、企业需求精准服务、企业困难精准帮扶全覆盖。 |
县科工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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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新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
1.落实省定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 2.完成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标准化梳理和落地实施; 3.持续巩固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果,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智能导办、全域通办、全程网办、多点可办; 4.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健全高频民生事项、涉企事项“一件事”清单,分领域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试点。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七)探索推行政务服务“四免”改革 |
推行“四免”改革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数据共享核验、网上缴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多场景应用。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
(八)全面推行“跨省通办”改革 |
1.以“平江-修水‘跨省通办’战略合作”为基础,落实国办第二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实施; 2.全面建立“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 3.实现相关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 4.以全市“全域通办”为基础,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
(九)强力推进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改革 |
1.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 2.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3.健全水电气网报装接入服务机制。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城管局、县自来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 |
|
清理规范水电气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
县发改局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十)加强企业和个人办事“集成办” |
1.进一步完善平台应用功能,推进“出生一件事”向乡镇延伸; 2.加快“退休一件事”、“身后一件事”落地实施; 3.试点推行“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
(十一)完善基层群众办事“就近办” |
1.加大社会民生服务事项放权力度,确保下沉服务事项达到 150 项以上; 2.推动婚姻登记、村民建房、小餐饮、小超市等“一件事一次办”在乡镇(街道) 落地; 3.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在乡、村试点工作。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
1.建立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体系,推进基层服务标准化建设; 2.实现基层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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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
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底前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三、加快政务服务供给便利化 |
(十三)深化实体大厅办事“智能办” |
1.完善智慧政务大厅“智能导办”,提供办事“导航”、智能预约、进度查询、评价投诉、物流信息推送等智能化服务; 2.融合线上、线下办事大厅,打造全市联动、整体智能的一体化大厅。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十四)推行办事信息获取“指引办” |
1.编制高频事项场景化、精细化办事指南,丰富办事指南展示载体,以政务服务微视频、图解、动画等方式呈现办事指南; 2.优化线上服务平台整体栏目布局和服务提供方式,完善搜索和结果展示功能。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十五)拓展服务渠道“自助办” |
1.进一步优化自助服务端系统,以高频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为重点,力争年内实现200个事项在自助服务端可查可办; 2.积极探索“政务微店”服务模式,打造24小时“不打烊”网上政府; 3.进一步下沉自助终端,推行自助终端进乡镇、村(社区),让群众“随处可办”。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工信局、县城管局、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江县管理部、县残联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十六)着力不见面服务“指尖办” |
1.对接“岳办岳好”APP和小程序,配合市级做好平江分站建设,做好平台宣传推广; 2.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移动端应用,在不动产、公积金、民政、卫生、教育等重点民生类领域首批深化场景应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跑、少填、少报; 3.结合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充分发挥手机便利性与广泛使用性,将“网上政务”转变至掌上“微政务”。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工信局、县城管局、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江县管理部、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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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积金贷款“网上办”“指尖办”,提速审批放款效率。 |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江县管理部 |
县自然资源局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十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 |
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借助互联网手段,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各环节全程电子化流转,提速办事效率。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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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优化重点领域“帮代办” |
1.健全县、乡、村三级代办服务体系,提高全域通办能力和就近办理水平; 2.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制度,提高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代办力度,实施技术审查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全程“帮代办”服务; 3.实行现场解答、协助办理、全程代办、上门服务四级深度的“跑代办” 服务。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四、推动政务服务支撑一体化 |
(十九)提升平台支撑能力和平台对接水平 |
1.认真做好市、县、乡、村四级“一网通办”总平台、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小程序的推进工作,实现上下联通; 2.做好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工作,结合“互联网+监管”和省市智慧政务建设,积极与省、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对接,主动参与构建数据资源共享体系。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二十)强化政务数据共享与电子证照应用, 加强电子印章应用和电子文件管理 |
1.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实现部门间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数据互认; 2.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机制建设、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以电子形式归档。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江县管理部、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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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起草“数字政府”建设方案,探索构建县级数据中心,实现公共数据集中汇聚。对接省、市共享交换平台,做好数据归集; 2.建设人口、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和不动产、人社、医保、住建等重点领域的公共数据库; 3.依托省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加快推动存量证照及历史档案信息的电子化工作; 4.探索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鼓励和引导在医疗卫生、水电气、金融领域等公共服务中开展电子证照服务。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五、落实政务服务监管制度化 |
(二十一)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 |
1.强化“好差评”系统应用,确保所有办件“一事一评”; 2.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大厅和事项全覆盖; 3.实现“好差评”全量数据实时汇聚; 4.建立健全数据统计、差评处置监管机制,规范差评处置程序; 5.严格差评处置督查督办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好差评” 在政务服务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6.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政务服务评价,提高“好差评” 参与度; 7.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推进在线“好差评”全覆盖。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平江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重”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展政务公开
(一)做好“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信息公开。主动对接省市,着力公开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科技创新高地、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相关政策举措,重点公开“八大工程”“七大计划”“四大改革行动”“五大开放行动”等方面信息、以公开促进“三高四新”战略顺利实施。(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各类规划计划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门户网开设“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归集整理、主动公开全县“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并链接到省“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应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计划实施工作。(县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高标准市场体系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具体措施,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动态更新,以公开助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执行财政预决算公开,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继续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更新发布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措施。密切关注涉疫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立足预防预警,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大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六)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策方针、《政府工作报告》,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民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政策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惠企利民。更新发布解读“六稳”“六保”政策。(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发布解读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湖南工作名片相关政策举措。更新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以及“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办事服务信息,让企业群众事前了解办事指南,事中掌握办事进度,事后推送办事结果,助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政策解读回应。按照《湖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规则》,加强和规范全县各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施政的理解认同,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依托 12345热线、实体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加快形成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紧扣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九)推进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集中统一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全会议定事项等决策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栏目,集中统一公开政府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效力状态。(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编制发布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照“五统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要求,建立线下政务公开专区。逐步完善线上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公开和服务数据共享、内容同源、标准一致,打通“我要看”和“我要办”。清理规范整合“僵尸”政务新媒体,下架“空壳”互联网应用程序,清理整顿工作群过多过滥等问题,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
(十一)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明确的必须主动公开的十五类信息,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等原则,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实施细则,以清单方式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方便公众知晓、获取。(县发改局、教育局、卫健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华润燃气、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四)加强工作指导。县政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切实提升工作水平。
(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各单位要紧扣本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勇于创新实践,及时总结上报本单位推工作、抓落实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十六)强化监督评价。以日常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常规巡检抽检情况作为主要考核依据,按照《平江县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含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综合评分。配合省、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