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岳公开办函〔2018〕3号)

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2018-07-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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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66号)精神,经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公开重点。一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围绕省、市民生实事及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土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等信息公开。二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围绕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及时、全面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三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全面公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四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市财政局要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的规定。五是审批办事服务信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一单总揽、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号响应、一体监督”的总体框架,全面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理并公开企业群众办事所需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六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市教育、环保、文化、旅游、卫计、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18〕10号文件要求,制定出台相关领域落实的具体举措和办法,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落实解读责任。各单位要围绕“一三五”建设、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三、提升回应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处置,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

四、规范平台管理。一是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政府网站集约管理制度,落实开办、内容、安全、运维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二是建立全市一体化的网上办事平台。按照岳政发〔2017〕12号要求,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市、县、乡,对接全省“一网一线一库两厅两平台”的政务服务体系。三是全面升级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张门”。四是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应用。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五、强化公开制度落实。一是强化决策公开。各单位刊发公文必须明确其公开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召开会议决策重要事项时,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二是强化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等方面的审查。三是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要对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修订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2018年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湘政办函〔2018〕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市政务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市委、市政府2018年度综合绩效评估政务公开项目的扣分依据。

岳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