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李腾姣,男,1958年5月出生,1978年2月入伍,1980年8月退役,原伤情1979年3月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负伤,穿透性颅脑枪伤,脑脊液耳漏,伤口漏,左侧周围性面瘫,左眼球摘除,左耳听力严重减退,咀嚼功能障碍,左侧肢体肌力3级,鉴定为因战叁级。因本人申请评定因战致残,资料已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现对该同志因战致残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平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反映情况,举报电话:6287881。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9日)
平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