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整合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社部门的军官转业干部安置职责组建平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并于2018年12月7日正式挂牌成立。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和就业创业股;二级机构4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县烈士陵园服务所、县加义烈士陵园服务所; 11家光荣院,现有干部职工94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57人,离退休人员37人。主要承担全县5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优待抚恤、就业创业、移交安置、荣誉奖励等方面职能。
平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真心实意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难题、办实事作为工作重心,聚焦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抓服务,主动站位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开创新局面,持续推进“阳光安置”,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扎实开展“双带双促”活动和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认真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优抚双拥政策,常态化做好走访慰问,积极开展英烈祭扫和褒扬纪念等活动,先后荣获湖南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县(市)类先进单位、全县绿富双赢新平江建设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等省市县荣誉8项,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新贡献。
全局干部职工始终牢记“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成为全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初心和使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