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门决算内容应每年更新一次的规定,我单位应于2018年6月6日前将2017年度部门经费决算情况予以公开,但由于该项数据必须由县财政局完成对全县各部门单位数据的全部审定、确定后再统一下达,经与县财政部门协调对接,可能6月6日前难以到位。为确保公开数据精准无误和防止因数据未按规定时间公开引起社会负面舆情,我中心本着对社会公众负责和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良好态度,在此特将情况予以说明,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理解。我们郑重承诺,数据一经下达,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布。
特此说明。
县检验检测中心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