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8/2017-1081974
  • 发布机构:疾控中心
  • 生成日期:2017-05-05 10:20:03.0
  • 公开日期:2017-05-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疾控中心 2017-05-0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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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县卫计局二级机构,是政府举办、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指导的公益事业单位。承担所辖区域内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的六项疾病预防、控制、宣传、培训、科研、卫生监测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编制109人。中心现有在岗人员97人(其中含待转正定级大学生6人,不含政府列编的三性人员5人),退休人员31人。计划免疫冷链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公务用车各一辆。

二、2017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2092.3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20.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5万元。根据单位2017年工作的开展,非税收入项目分类如下:①、委托性服务收费—生物制品有偿服务862万元;②、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体检与医技260万元; ③、卫生监测检验8万元。

预算总支出:209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64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655.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92万元。)项目支出1321.7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5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1、预算内安排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150.2万元,(其中:结核病防治配套5万元、扩大免疫规划15万元、二号病防治3万元、职业病防治2万元、慢性病防治3万元、地方病防治3万元、消除疟疾5万元、艾滋病防治28万元、世行还本付息5万元、重性精神和农村癫痫防治5万元、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饮用水质监测经费50万元、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5万元、消除麻疹5万元、李焱遗留问题处理1.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15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17年作为审批项目在预算限额内实报实销。

2、非税收入执收直接材料成本775.8万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130.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223.8万元作为国家基本建设(疾控综合楼建设)项目的专项配套经费。

  2017年平江县疾控中心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