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7/2018-1311584
  • 发布机构:县教体局
  • 生成日期:2018-03-22 16:20:25.0
  • 公开日期:2018-03-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准线十条》

来源:县教体局 2018-03-2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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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教体通〔2018〕21号

平江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平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基准线十条》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学校:

    现将《平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准线十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江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31日

 

 

 

 

 

 

平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准线十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牢固树立质量底线意识,扎实推进依法办学和依规施教,促进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3年修订)》,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湘教基字〔200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修订版)《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教育教学工作基准线。

一、教育教学管理

第一条 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各中小学校要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教学点要开设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课;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按《平江县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补充规定》(平教体通〔2017〕109号)开设课程。普通高中按《平江县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开设课程。严禁挤占班会课。

第二条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在校学生必须注册学籍,严格执行人籍一致,不借读,不寄学籍。学校必须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电子数据库,每期开学一个月内按时向学区、基础教育办上传学生名册和学籍异动情况统计表,同时学校保存好每期学生基本信息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光盘或移动硬盘)。

第三条 履行控辍保学职责。义教学校严格执行“两线三级”控辍保学机制,完善学校控辍保学劝学档案并向当地政府书面汇报。杜绝年度巩固率不达标现象。

各学段年度巩固率工作要求:小学100%、初中99%,高中97%。基准线要求:小学100%、初中97%,高中95%。

第四条 严格控制作息时间。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平江县小学生作息时间规定》和《平江县中学生作息时间规定》执行。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必须放假。

第五条 严格规范收费、补课行为。各中小学校学杂费收取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文件,禁止以任何理由违规征订教辅资料。

严禁利用周末或节假日组织学生办班补课,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家养家教。不得强迫通学生来校参加晚自习,晚自习不得组织补课。

第六条 杜绝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事故。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障师生安全,杜绝师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二、教学常规

第七条 严格规范先备课再上课。上课要先备课后教学,不准无备课进课堂,备课不准以旧充新、照抄照搬、以批注资料代替教案等。主题班会课必须先备课后组织。

第八条 严格规范上课行为。不准侮辱、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任何情况下,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上课不迟到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一般情况下不坐着上课。公共场合教师不吸烟,上课期间不嚼槟榔或口香糖等,严禁接打或翻阅手机,严禁酒后上课。未经学校教导(务)处同意,不随意调课,更不得缺课。

第九条 严格规范评价标准。各中小学校不得以学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严禁在公共场所(含教室、办公室、宣传栏、网站、微信群、QQ群等)全部或部分公示学生考试成绩或排名。测试成绩统计只用于学校和教师分析教情学情、做学生思想工作和学习辅导。

三、教学质量

第十条 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各中小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在县局组织的质量监测或期末抽测中,义教学校总平均分(教师任教班级总平均分)不应低于县平的90%(黄牌警戒线),不得低于县平的80%(红牌基准线)。

四、处理规定

教育教学基准线是工作底线,各中小学校和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评价以学年为周期,对触碰教育教学工作基准线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学区视辖区学校情况酌情处理;学校当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评价降等处理;校长、教师个人取消当年教育教学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五、基准线十条解释权归基础教育办,自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