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学校减负工作”!
按照这份文件要求,学校的减负该怎么减?首先,是要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工作,严控面向中小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其次,是要求统筹规范各类专题教育“进校园”项目,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当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相关活动;第三,还强调,即便是需学校配合的专项工作,经批准后由教育部门做好统筹,不得随意扩展工作内容、变更工作要求,不得随意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定期报送有关信息。
曾有媒体报道,某学校一学期会接到各种检查、任务通知不下50项。关键是,这些检查和通知有很多与教学任务无关,来得急,要结果和反馈也急。有的还要求要学生和家长一起答题、学习够一定时长,老师要督促、统计、上报相关数据。这样的情况,不得不让人相当吃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检查通知需要进校园?”“这样疲于应付的校长、老师们,还能把多少精力放到教学上?”
可以说啊,这几个要求,很切合当下“进校园”工作的实际。比如说,现在“进校园”的活动多来自不同部门或单位,牵头单位往往有很多是政府的其他职能部门、单位等。但文件明确提出了,进校园的活动必须要由教育部门“把总关”,并上报当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这实际上也大大提高了“进校园”活动门槛,能够将一些与学校、教育关联度不大的活动拒之门外。再比如,很多老师、班主任都笑称自己是“表哥”“表姐”,只要一有活动、项目、或者一些事项进到校园就必须要有反馈,然后就是各年级各班统计数据定期上报,但按照文件要求,定期报送的工作也不得随意开展了。
呼吁校长们、老师们能够理直气壮地把那些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为完成任务需要的形式主义活动等给“怼回去”。毕竟,静下心来教书育人才是大家的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