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即将结束,这一年里,教育领域有不少大事发生,比如新课标正式发布、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有了新的管理办法等一项项政策、法规的出台,就是要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小编整理了其中一部分,影响老师、家长和孩子的“教育大事”,一起来看看吧!
一月
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意见》提出:
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1.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2.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3.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4.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5.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
6.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7.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8.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9.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
10.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
11.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
12.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
13.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4.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
15.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评价指南》提出:
评价内容
1.办学方向。包括加强党建工作和坚持德育为先等2项关键指标。
2.课程教学。包括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5项关键指标。
3.教师发展。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和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等3项关键指标。
4.学校管理。包括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3项关键指标。
5.学生发展。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劳动实践等5项关键指标。
评价方式1.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2.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3.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4.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二月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1.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
2.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
3.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
4.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
5.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
三月
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减轻因竞赛带来的学生过重负担,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对2018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更好地发挥竞赛活动的育人功能。
《管理办法》强调:
任何学校、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八个不得”:
一是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是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授权;
三是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
四是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
五是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
六是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
七是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
八是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
同时,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同步纳入规范管理,加大了违规竞赛查处力度,使竞赛活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四月
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
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语文等16个课程标准(2022年版)。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调育人为本,依据“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时代新人培养要求,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培养目标。
五月
印发《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印制发行、选用使用等各方面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学校树牢责任意识,将教材工作责任压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二是把握基本原则,提出教材工作责任追究要坚持依法依规、全面覆盖、客观公正、惩建结合的基本原则。三是明确追责情形,细化大中小学教材编写(修订)、审核、出版、印制发行、选用使用及发布涉教材信息等方面的追责情形。四是严肃追究问责,明确教材工作责任承担主体和追责处理方式,强调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五是规范追责程序,明确教材工作责任追究要按照受理、核实、处理的基本程序进行。六是提出数字教材和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教参,以及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翻译、编译等工作责任追究,参照《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七月
印发《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整合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优势资源,支持学校全覆盖、高质量开展体育课后服务,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在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通知》要求:
一、坚持挖潜创新,不断丰富学校体育课后服务内容
1.丰富拓展活动课程门类。2.科学规划活动课程内容。3.切实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二、统筹整合资源,推动专业力量参与体育课后服务
1.大力加强兼职教练员队伍建设。2.切实发挥体校专业引领作用。3.积极引进公益类体育俱乐部。4.健全第三方进校园监管机制。
三、扩大场地供给,为学生课余锻炼创造良好条件
1.合理规划利用社会体育场馆。2.大力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共享。3.切实加强体育场馆安全管理。
四、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工作机制。2.强化师资培训。3.完善保障机制。4.推广典型经验。
点击下方蓝字查看具体内容↓↓↓
八月
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 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 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就推动高校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有组织科研,全面加强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更高质量、更大贡献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部署。
《意见》提出:
《意见》明确了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的重点举措。
一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二是加快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重大突破。三是加快国家战略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四是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五是提升区域高校协同创新能力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六是推进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七是推进科教融合、产教协同培育高质量创新人才。八是推进高水平国际合作。九是推进科研评价机制改革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九月
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职工队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作出规范。《指导意见》提出:
要健全教师岗位等级设置,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学校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认真编写岗位说明书。同时,落实放管服精神,不再在国家层面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作统一规定,而是在明确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授权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分学段、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适当优化调整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
要按照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有关要求,中小学岗位实行县域统筹管理,协调县域内同学段学校教师岗位结构并向乡村适当倾斜。乡村中小学可以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缓解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此外,《指导意见》还对援藏援疆援青教师职称认定、岗位聘用予以政策倾斜,引导优秀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执教,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均衡高质量发展。
中小学要规范开展岗位竞聘,加强教职工聘后管理。《指导意见》坚持简便易行可操作的原则,对岗位竞聘程序和方式作出规定。针对中小学教职工聘后管理弱化、“一聘定终身”等问题,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建立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良好用人导向。
十一月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部署,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
《意见》提出:
一是深化教学管理创新,着力强化思政课关键地位。二是丰富课程教学资源,着力解决教学辅助资源不足问题。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教师兼职比例过高、专业能力不够强问题。四是完善教研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教研支撑不足问题。五是构建大思政课体系,着力形成思政工作整体合力。
十二月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聚焦重点地区、关键时段、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发现、查处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工作格局,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网站的防控和重点机构、人员的防范工作。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防隐匿在居民楼、商务楼宇、酒店、咖啡厅等场所的违规培训,严禁各类网站、平台违规发布“一对一”“住家教师”等违规广告。指导和引导已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和中小学在职教师等重点机构和人员不参与违规培训。引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要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增强作业针对性有效性、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要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查暗访工作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聚焦重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线上常规巡查,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上培训、境外网络平台针对境内中小学生违规开展线上培训等行为。
要完善隐形变异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警提示、投诉接收、跟踪办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培训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定期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曝光。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督导问责,对存在问题较多、政策落实不到位、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的地方要进行严肃问责。
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部署实施“双减”工作。一年多来,在全国各地及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下,学科类培训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在此基础上,为回应社会关切,加快解决非学科类培训出现的问题,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作出系统部署。《意见》提出:
各地要明确非学科类培训主管部门、设置标准和准入流程。要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日常运营。
要加强非学科类培训日常监管。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规范治理的配套改革。各地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进行部署,抓好落地,要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本文来源|综合自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