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委教发〔2024〕 2号
中共平江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4年县级层面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进校园活动白名单》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各学区、中小学校:
现将《2024年县级层面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进校园活动白名单》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国家及省市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教师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建立进校园项目审批制度。全县范围内的社会事务进校园项目须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的社会事务进校园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每年在春季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布“白名单”,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执行,白名单外的社会事务不得进校园。如遇特殊时期、紧急情况,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安排临时突发性事务进校园。
2.统筹实施进校园项目。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统筹、加强整合,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各类进校园活动与校园日常教育教学的有机融合,能融入学科教学的不得另行组织专题教育。确需开展的,要与班团队会、综合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有机融合,不得单独开展。坚决防止一定时间内活动内容、人员、频次过于集中,给教师造成不合理负担。
3.自愿参与,不设硬指标。纳入白名单的事项不得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不得强制要求一线教师参与,不得滥用应用程序(APP)和工作群进行上报、打卡、接龙、做题、拍照,不得对参与率、完成率、活跃度等指标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和评价考核,不得将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非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单独设定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考核事项。
4.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未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不得开展各种“小手牵大手”活动,不得要求教师参加各类社会性评比、知识竞赛、文艺汇演、主题征文、问卷调查、网络投票等活动。不得将庆典、招商、拆迁、信息采集、保险征缴、社保卡办理、巡河巡水、上街执勤、无关培训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严格限制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和借用行为。
5.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教育行政部门要带头清理教育系统内部各类教育业务活动与督检考评事项,严格执行“无扰督查”,严控总量、频次,尽量简化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注重工作实绩,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学校治理向法治、民主、专业化发展。整治随意布置工作、多头填写数据、指尖负担等突出问题。通过管理现代化,减轻教师负担。
6.建立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动态监测机制。通过监测、举报、核查、通报、约谈、曝光、问责等机制,常态化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主动公布“教师负担码上报”微信小程序、举报电话等反映渠道。抽取部分学校作为教师负担监测点,及时发现问题、快查快办、动态清零。
附件:
1.2024年县级层面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进校园活动白名单
2.“教师负担码上报”微信小程序
中共平江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
2024年县级层面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进校园活动白名单
序号 |
事项 |
活动名称 |
实施方式 |
实施频次 |
实施单位 |
1 |
校园安全检查 |
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联合督查、校园内部保卫检查(含封闭式管理、视频监控、一键报警)、校园反恐防范检查、校舍安全检查(消防检查、特种设备、燃气生产、易制爆-制毒储存);食品安全包保督导。 |
学安委、食安委联合组成检查组,围绕中小学开学准备情况、校园安全、食品卫生等开展检查。 |
食品安全联合督查、校园内部保卫检查、校园反恐防范检查、校舍安全检查每学期开展不超过1次;食品安全包保督导每季度不超过1次。 |
县学安委、县食安委、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消防救援支队等 |
2 |
教育综合督导 |
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督导评估,含学校(县直评校)年终综合督导、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检查;教育重点工作随访督导。 |
整合频次集中开展,查阅资料,实地检查。 |
一年一次;重点工作随访督导按上级要求开展。 |
县教育局 |
3 |
生态文明教育 |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低碳日、6.5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环保知识宣讲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
融入科学(生物、物理、化学)等课程教学实施为主;具体到校的活动结合学校班团队会集中开展。 |
一年1次 |
县教育局 县环保局 县文明办 县城管局 |
4 |
科普专题教育 |
创建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和科普“双走进”系列活动(包括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科普进校园活动、劳模工匠进校园、百名院士进校园、万名科技工作者上讲台、科普小分队进校园、借助科技馆开展科学课等活动)。 |
整合频次,错区域、错学段、错学校,科学安排,融入班团队会集中开展为主。 |
一年1次 |
县教育局 县科工信局 县科协 |
5 |
卫生健康教育 |
全民营养周(5.20营养日)宣传、全国“爱眼日”(6.6)宣传教育、“世界艾滋病日”(12.1)宣传教育、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政策宣传、传染病防控;学生常见病监测指导(秋季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乙肝表面抗原抗体免费检测、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碘缺乏病监测、儿童青少年远视储备调查、营养健康与生长发育连续性监测)。 |
融入生命与健康常识、科学、生物等课程教学为主(整合频次,错区域、错学段、错学校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指导,整合频次、选定监测指导学校开展。 |
一年1次 |
县卫健局 县疾控中心 县医保局 |
6 |
法治安全教育 |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普法宣传进校园、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教育;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国防教育进校园;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意外伤害宣传教育和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反诈教育、反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活动。 |
融入生命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学和班团队会,错区域、错学段、错学校集中开展为主。 |
每学期开展 不超过1次 |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县检察院、 县法院、县禁毒办、县司法局、县网信办、县教育局 |
7 |
家校社协同教育 |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阳花”行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
融入“家长学校”开展。 |
一年1次 |
县妇联 县关工委 县民政局 县教育局 |
8 |
党建团队教育 |
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含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学校建设);“红领巾爱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模拟政协学生社团建设;“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 |
融入班团队会集中开展。 |
一年1次;红领巾爱学习系列活动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
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监委 团县委 县教育局 |
9 |
体艺专题教育 |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管理;中小学“光影育人”活动。 |
融入“课后服务”、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等开展。 |
一年1次 |
县委宣传部 县文旅广体局 县教育局 |
附件2
“教师负担码上报”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