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承办企业(机构)报名与材料申报工作已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领导小组将于2020年元月8日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和企业(机构)现场陈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请已上交材料的企业(机构)于2020年元月8日上午8:30前带齐相关证照原件(总公司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平江营业部营业执照正(副)本、旅行社等级认定证、导游证、研学导师证、安全救护员证、随团医师职业资格证)准时到平江县教育局前栋4楼408室进行查验,逾期视为放弃,特此公告!
平江县教育局
2020年元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