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教育教学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学区现有学校37所,其中初级中学4所,完全小学13所,教学点20个,在校学生数6868人,其中初中生 2455人,小学生4413人。我学区现有教师403人,其中初中教师163人,小学教师240人,现有离退休教职工144 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6,036.83万元,比上年增加26.19%。总支出6,036.83万元,比上年增加26.19%。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6,03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13.19万元,比上年增加26.2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8万元,比上年增加618.85%。事业收入86.26万元,比上年减少2.59%。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6,036.8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455.37万元,比上年增加14.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7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9.33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37.38万元,比上年增加618.8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950.57万元,比上年增加2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3.19万元,比上年增加26.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8万元,比上年增加618.85%。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5950.57万元,比上年增加2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3.19万元,比上年增加26.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8万元,比上年增加618.85%。
按功能分类如下:教育支出5369.11万元,比上年增加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7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9.33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37.38万元,比上年增加618.85%。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13.19万元,比上年增加26.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913.19万元,比上年增加26.2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13.19万元,比上年增加26.2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4616.77万元,比上年增加24.75%。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296.43万元,比上年增加31.85%。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913.19万元,比上年增加26.24%。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5369.11万元,比上年增加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7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9.33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616.77万元,比上年增加24.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3.73万元,比上年增加17.45%。商品和服务支出450.37万元,比上年减少1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2.67万元,比上年增加328.33%。项目支出1296.43万元,比上年增加31.85%。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296.43万元,比上年增加92.27%。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7.38万元,比上年增加618.85%,本年支出37.38万元,比上年增加618.85%,项目支出37.38万元,比上年增加618.8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平江县金龙学区管理办公室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333.81万元,其中:工程1333.8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333.81万元,其中:工程1333.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