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二中学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教育教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校是一所拥有初高中的完全中学,在校学生数 3789人,其中初中生304人,高中生3485人。我校现有教师272人,其中初中教师编制数19人,现有离退休教职工83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6,181.26万元,比上年增加37.24%。总支出6,181.26万元,比上年增加37.24%。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6,18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9.69万元,比上年增加71.28 %。事业收入1276.75万元,比上年减少26.98%。其他收入204.81万元,比上年增加1667.54%。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6,181.2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779.37万元,比上年增加2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98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9.91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699.69万元,比上年增加71.2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4699.69万元,比上年增加71.2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教育支出4297.8万元,比上年增加57.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98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9.91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9.69万元,比上年增加71.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99.69万元,比上年增加71.28%。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9.69万元,比上年增加71.28%。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583.47万元,比上年增加40.96%。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116.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3.68%。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99.69万元,比上年增加71.28%。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4297.8万元,比上年增加57.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98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9.91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583.47万元,比上年增加40.9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57.09万元,比上年增加39.62%。商品和服务支出659.32万元,比上年增加128.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91万元,比上年减少12.74%。其他资本性支出92.56万元,比上年减少35.19%。债务利息支出84.59万元,比上年减少19.12%。项目支出1116.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3.68%。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22万元,比上年增加56.86%。基本建设支出800万元,上年无基本建设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平江县第二中学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560万元,其中:货物350万元;服务210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480.07万元,其中:货物315.49万元;服务164.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反映当年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