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9/2017-82153
  • 发布机构:县供销联社
  • 生成日期:2017-07-27 15:48:02.0
  • 公开日期:2017-07-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来源:县供销联社 2017-07-2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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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供字【20176

 

关于印发《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

 

基层供销社、县属各公司:

现将《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20日

 

 

 

平江县供销合作联社项目专项资金

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

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

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

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

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为准。

    四、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

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五、监督委员会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

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

交。

    六、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

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务室不予

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