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来,平江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财政局主要领导尽职履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平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平江县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局党组定期审议法治工作议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落实经费保障,机关每年预算安排普法宣传教育经费5万元,行政赔偿经费15万元。始终锚定财政法治建设方向,强化财政法治建设使命感。与职能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一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创建考核评价责任分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认真策划和完成好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以“群腐”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惠农补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9个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派出10个检查小组对25个乡镇街道、81家县直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收缴违规资金及处罚入库910.6万元、移送问题线索7条;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对3家存在“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行业发展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二是有序推进法治惠民服务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2023年共计安排法治政府建设资金55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禁毒、维稳、国安、反邪、反恐等经费160万元,“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正常持续推进经费200万元,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经费140万元。另外局机关安排法治工作经费15万元。
三是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清单制度。我单位重点将国家和省、市已部署的取消、停征、减免和整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政策措施及时转发到执收单位,并同步在政府网站、财政局网站和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公开公示《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湖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四张清单,有效确保收费项目与目录清单的一致性。我单位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内法规系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主要制度支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依循,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事关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目标能否达成,事关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2023年我局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次,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一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按要求聘用法律顾问2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事前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管理的积极作用。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了公开工作机制。三是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开展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
(四) 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2023年干部学法参加率为100%,学法达标率为100%,考法通过率100%。
(五)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在本单位一楼进门处通过电子显示屏长期滚动播放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宣传标语。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创建的相关工作,让所有干部都知晓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此项工作的满意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按计划做好相关培训学习,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训资料汇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内容的学习。
三是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预算法》《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2023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场,参学人员300人次,深入开展法治宣讲5场。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坚持以守住不发生重大案(事)件这一底线为目标,以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重点,抓住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破解各项重点难题取得突破。2023年,我局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赴省进京非访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应该完成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财政部门法治人员配备不足。我县机构改革后,按照县三定方案要求,财政局税政法规股与会计管理股合署办公,未单独设立内部法制机构,财政干部存在兼职从事法治工作现象。同时执法部门,如采购股、财监股需要配备专业法制人员,现有机构设置、法制专业人员数量及执法能力建设无法满足当前法制建设的需求。
(二)财政涉法涉诉风险不容忽视。近年来,财政涉法涉诉案件数量逐年增长,范围不断扩大,增大了潜在的法律风险,具体工作中,由于法治观念不强、履职不当、程序不全造成的失职渎职风险加大,由此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还时有发生。
(三)执法上存在“短绳汲深水、浅水负大舟”。财政执法面临诸多困难,特别是受财政部门监管职权所限,案件处理以书面审查为主,缺乏一定强制手段,证据收集较为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安机关仅对招投标项目中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串通投标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未规定非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中的串通行为的相关刑事法律责任,仅靠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管,力度有限,不利于营造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相关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促,切实解决困难问题,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各项工作。
一是拓展宣传渠道和强化宣传力度,加强学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办事。
二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增加“法治平江”工作预算经费、及时拨付资金,保障此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