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2024-2237314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2024-10-21 08:35:41.0
  • 公开日期:2024-10-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述法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2024-10-21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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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2023年度述法报告

 

一、履职基本情况

(一)坚持以政治引领为法治财政强内力一是领导带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纪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努力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审议法治工作议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印发《平江县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财政投资评审、专项债管理、内控建设等10多项规章制度,全流程管住财政资金、堵住制度漏洞。

(二)坚持以深化职能为法治财政提效力一是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预算法》,规范预算编制流程。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全口径预算要求,坚持“零基预算”,2024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整体压减3.75亿元,收回存量资金5.6亿元二是加强财会监督。主动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完成三湘护农惠农补贴、县直单位和乡镇财经纪律执行、惠农补贴资金交叉检查、会计与评估监督检查等多个专项检查,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及线索移送,严肃财经纪律。资金来源审查把关上遏制债务增量积极统筹资金化解债务存量,确保风险可防可控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公开《平江县财政局权责清单》配套编制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预决算网上公开面达100%实行代理记账行政许可、政府采购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非税收入缴款电子化全覆盖,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三)坚持以规范运行为法治财政添动力一是开展合法性审查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在决策规范、执法用法、普法释法上源头把关。严格执行《平江县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闭环管理,70多件规范性文件无一例外被纠正或被撤销。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人事任免、政策方案、机构信息等累计40余条,保障民众知情权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并及时上网公布组织修订政府采购、会计领域等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按照能调尽调原则,积极调解行政争议及信访,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效果

(四)坚持以强化宣教为法治财政激活力一是打造五类法治大课堂精心搭建法治示范课堂、流动课堂等五类法治课堂,围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重点内容举办五类课堂10多次,旁听庭审3次。二是搭建考法用法大擂台配备税政法规干部3名、常年法律顾问1名,干部学法参加率、达标率、通过率均为100%,保证每个财政所2名、每个股室1名执法人员。三是推进社会普法大宣传打造财政宣传月品牌,积极开展财法同行普法活动,去年赴瓮江镇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今年又到三墩乡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周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普法宣传,均取得良好效果。在《中国法制报》《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多篇。

存在问题

在财政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为财政改革发展打造了坚实法治基础,但与国家和省一规划两纲要要求仍有差距。如,财政法治人员力量不足、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财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把问题导向和风险意识贯穿于财政业务工作中,严密防范和化解财政法律风险,确保财政法治建设落到实处、提升绩效,同时也提出两点建议:

(一)加快财会监督立法。根据中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形势和任务,建议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基础上,出台《财会监督法》,并加快健全县乡财政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上下联动,加力提高财政法治建设质效。

(二)扩大财经法纪学习范围。建议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学习范围扩大到乡镇、县直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组织学习《预算法》《会计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内容,进一步推动财经法纪入脑入心、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