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湖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财教[2006]4号、《平江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平财教[2007]17号《湖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财教[2006]6号、《平江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平政办函[2007]26号、《平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平财教[2008]14号
使用情况和效果:
2012年春秋两季学期,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免费教科书和教辅资料的学生人数为213150人,免教科书和教辅资料金额为1236万元;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年700元,共补助公用经费5948万元(其中:中央4678万元,省级1032万元,市级72万元,县级166万元);申报2012年农村中小学校维修改造项目80个,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合格学校建设项目12个,农村薄弱学校建设项目106个,农村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项目8个,维修改造危房面积近82700平方米,共计安排专项资金7035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中小学校维修改造专项经费520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安排1696万元,确保了不同规模学校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