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是指对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的社会救助政策。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安排的资金、社会捐赠及其它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依据平政发〔2008〕7号文件精神,近年来,我县实行了资助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等多种救助方式。2012年,我县共资助参合参保52240人次,临时医疗救助960人次,住院和门诊救助19342人次,重特大疾病救助16人次,共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417.1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困难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谐,减少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为破解全县特困群众的医疗难题提供了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