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1904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5-0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5-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来源:财政局 2013-05-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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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思路,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任务,全年共投入281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421万元,群众自筹416万元),其中:土地治理2170万元,水毁项目 75 万元,产业化项目 150 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今年,遵照上级“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及“开展工程质量年”活动要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共分为二个项目区,全年共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3万亩,中低产田改造0.6万亩,共衬砌渠道88.46公里,修拦河坝20座,排灌站9座,硬化机耕路2.7公里,新修田间机耕路14.21公里,新建桥.涵.闸等渠系建筑物10711处,科技示范推广2项5000亩,技术培训4900人次。通过项目开发建设,基本消除了
项目区农业生产的主要障碍.
三、资金管理情况
1、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本着“资金确保到位,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坚决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做到专人负责、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调度合理,管理有序,无挤占、挪用等违纪事件发生,开发效益高。
2、及时拨付资金。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将监督检查贯穿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全过程。一是事前控制。财会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一起参与原材的价格和质量控制关,人工工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预算,对于不合理的内容坚决剔除,做到精打细算,用有限的资金办更多的事情。二是执行中的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下到施工现场进行督促检查,看项目内容和进度,紧紧抓住预算明细,检查项目是否落实到位,支出是否合理,严格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三是事后检查。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全面验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清理,做到账目清楚,资金使用合理。具体的资金拨付程序为:在项目正式开工时,先预付20%的进场费然后到每个月的月末按工程进度进行计量,即预付当月完工的80%,工程全部竣工后,实际拨付资金严格控制为不超过已完工数的80%,余下的20%在省办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扣除质保金5%,如无拖欠民工工资及当地材料费(质保金在一年后没质量问题才全额退还),再一次性付清,既保证了资金安全及时拨付,又调动了承包方保质保量赶进度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