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平财综[2009]3号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财政部提出的全国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管理年,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优先解决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村内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问题为突破口,扎实做好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年共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2879万元,比上年增加465万元,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了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编制十二五规划,建立财政奖补项目库。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2月17日召开了全县乡镇财政所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负责人、财政资金监管员参加的培训会议,经过乡村两级的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广泛征集群众意见,自下而上,聚民意、解民难,以村民自主、群众急需为条件,以奖补项目每两年复盖一次所有行政村为总量原则,于5月20日成功编制了全县2011年至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五年规划并上报省厅,同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是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落实阳光财政政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划中的年度计划,2012年要求财政奖补覆盖所有行政村的50%以上,我们于2月10日就以平财综改(2012)1号文件,参考行政村数、农业人口数,下达了40%的项目资金计划,分配项目313个,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要求;根据省安排,9月15日以平财综改(2012)6号文件,参考行政村数、新农村建设规划、往年乡村工作情况等因素,增加了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计划,追加项目216个,并强调不能因为时间紧迫而减少工作程序,同时要求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完成情况统计表反映,确认建设项目575个,验收合格并拨付财政奖补资金项目532个,涉及行政村473个,复盖全县行政村的58.6%,建设项目总投资达9050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32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资金447万元;县乡村整合其他支农资金3144万元;引导村民及社会捐资2580万元。修建村内道路421公里,含村内道路硬化和基础道路拓宽改造,硬化水渠170千米,维修山塘水库17座,其他小型水利设施80处,公共环卫项目39个,直接收益群众达 69.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65%。为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公益事业的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为统筹全县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拓了美好的前景。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开展专项检查。根据省厅要求,我们于3月1日下发了平财综改(2012)2号文件,对2009年以来实施的所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了资金跟踪检查,三年来共实施项目991个,下拨财政奖补资金4830.7万元,查证到了乡、村结算的所有项目资金结算凭证,并发现了个别乡镇有调整、截留、挪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和整改,而且严肃认真地提出了将影响年终考评和下年度的财政奖补力度。
四是以竞争集中连村建设试点项目为契机,完善相关管理制度。5月份开始起草,6月份正式出台了财政奖补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完善了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财政奖补公示、财政奖补资金对账等暂行办法文件6个,制作申请伍市、向家集中连村建设试点项目规划图书三本,得到了厅领导肯定,于7月27日得到了省综改办〔2012〕8号文件的正式批复,并以湘财预〔2012〕42号文件下达我县集中连村建设试点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在伍市镇、向家镇相连的黄金村、盘塘村等10个村正式启动了集中连村项目建设试点,项目涉及33个水利、道路子项目,完成总投资778万元,衬砌、浇筑水渠13.6千米,彻底解决了3600亩农田的“灌溉难”;新修硬化村道21.5公里,使1.5万群众走上了“平坦路”。9月14日,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集中连村试点工作片区座谈会在平江县顺利召开,省财政厅综改办主任韦士广主持会议,省财政厅巡视员罗志宏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长沙、湘潭、益阳、岳阳4市和所辖8个市县区的50多名代表一起观摩试点项目,在向家镇金山村参观水渠衬砌项目时,罗志宏巡视员评价说,“这是水渠项目中的精品工程,永古千秋”。
五是实地调查了解项目落实情况,严格把准初审和验收程序。我们坚持“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结算一个”的奖补方法,
对于每个实施项目,我们要求乡镇财政奖补项目负责人至少要到实地4次,一是实施前要了解村民意见,落实项目的可行性并拍照存档;二是施工过程中要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三是验收核定工程完量并掌握工程财务收支情况,而且要在同一地点拍照对比存档;四是立碑公示项目竣工情况并落实管护措施。同时,从4月份开始,我们联合县减负办对安排到乡镇村的项目逐个进行了初审和实地调查走访,严格执行了县级实地调查核实两次才能结算奖补的规定,确保了项目的可行性和真实性,充分发挥了财政惠农资金的使用价值。
六是严格把握工作操作程序,及时向上反映情况。一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既要严格的执行财政奖补政策审批程序,又要严肃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民主政策程序,才能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二是要将每个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验收情况、奖补资金的来源和结算情况等,涉及多个环节、多张报表、几十个数据,及时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管理系统,而且每个环节必须要认真审核,并在线上报市、省、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三是做好了每个项目的审批资料收集和建设前后的对比照片整理归档工作。
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财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愿意度还相差甚远,且还有以下困难或说是难题有待共同探讨。一是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与现有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及农民不断增长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农村水、电、路、桥、涵等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还非常繁重,这是农村公共财政的必须面临的矛盾和难题。二是不少村民主议事程序流于形式,上报资料的名义是自愿捐款、自愿以资代劳,实际是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建成项目后期管护跟不上,公益事业项目运转管护经费没有正常渠道,维护保障机制难以形成。
附:平江县201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情况表
乡镇名称
|
奖补项目(个)
|
财政奖补资金(万元)
|
备 注
|
三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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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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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镇
|
31
|
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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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山镇
|
18
|
86
|
|
三市镇
|
42
|
225
|
含上年集中连片整治延期验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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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义镇
|
22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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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生乡
|
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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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镇
|
21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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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乡
|
7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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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乡
|
7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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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镇
|
18
|
95
|
|
木金乡
|
17
|
91
|
|
大坪乡
|
8
|
45
|
|
虹桥镇
|
24
|
138
|
|
南江镇
|
24
|
132
|
|
板江乡
|
8
|
45
|
|
冬塔乡
|
10
|
55
|
|
梅仙镇
|
25
|
141
|
|
大洲乡
|
14
|
86
|
|
余坪乡
|
18
|
140
|
|
岑川镇
|
10
|
71
|
|
童市镇
|
18
|
128
|
|
三墩乡
|
12
|
68
|
|
瓮江镇
|
36
|
206
|
|
浯口镇
|
24
|
147
|
|
伍市镇
|
59
|
438
|
含省定集中连村建设项目
|
向家镇
|
18
|
243
|
含省定集中连村建设项目
|
城关镇
|
11
|
67
|
|
合 计
|
532
|
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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