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搞好我县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县实际,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鼓励
农民使用优良品种,促进我县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2012年落实良种补贴申报面积:早稻457191亩,晚稻487686.99亩,中稻157924.7亩,油菜243847亩、玉米83880亩、小麦11969亩,棉花30000亩。
一、良种补贴政策执行情况
农业补贴中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组织实施,由我局和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的只有良种补贴资金的组织实施,一直以来,在补贴资金兑现中全面实行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杜绝了挤占、挪用、截留、抵扣补贴资金情况的发生。农户按照土地承包面积享受到了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水稻、玉米、油菜、小麦实现了按种植面积发放良种补贴。
2012年累计申报良种补贴面积147.2498万亩,资金1989.05万元,其中:
1、水稻良种补贴。
2012年兑现补贴资金1654.2万元,其中:早稻补贴面积457191亩,按15元/亩;中稻补贴面积157924.7亩,按15元/亩;晚稻补贴面积487686.99亩,按15元/亩。
2、玉米良种补贴。 按10元/亩标准兑付,2012年补贴面积83880亩,兑现补贴资金83.88万元。
3、小麦良种补贴。按10元/亩标准兑付,2012年补贴面积11969亩,兑现补贴资金11.969万元。
4、油菜良种补贴。按10元/亩标准兑付,2012年申报面积243847亩,兑现补贴资金194万元(还有49847亩还未发放)。
5、棉花良种补贴。按15元/亩标准兑付,2012年补贴面积30000亩,累兑现补贴资金45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能够及时兑现,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我局深刻认识到执行好补贴政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上级农业补贴政策执行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按操作程序实施补贴兑现工作。为把兑现补贴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维护好农户的切身利益。我局成立了农业补贴政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职责,组织好补贴项目的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农业补贴政策、操作程序、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及补贴额度,为农业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严格程序,阳光操作。 在种粮农民补贴执行中,我们:一是严格补贴原则。严格核实面积,作物良种补贴是以农户的播种面积作为补贴资金的计算依据,全部按照省、市有关补贴标准进行兑付,没有出现擅自更改补贴标准的现象。二是严格申报程序。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民小组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民小组登记、核实、公示7天,在村民没有任何异议后上报村委会,由村委会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并在各乡镇财政所、农技站存档。县农业局、财政局、统计局共同核定加盖各自公章上报市农业局。三是严格发放制度。由县农村信用社依据花名册“一卡通”兑付给农户。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县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循回对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保证了补贴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四)精心服务,规范管理。建立了农业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和村委会都对涉及补贴的各种文件、资料、表格整理成册,妥善保管,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以便查询,各乡镇都做到了文档规范、资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