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政农办[2014]2号《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户用和小区联户沼气项目到乡村任务的批复》和《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434号文件精神,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由经建股统一管理。
一、资金的管理
2013年国家下达我县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资金156.65万元,资金到账后经建股以追加单的形式直接追加到能源局。能源局使用资金时,报送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料由经建股审核通过后,提出用款计划单,由股长审批签字,再经农业股签字到国库支付。
二、资金的使用
我县中央预算农村户用沼气项目资金156.65万元,安排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建设任务新建单池容10立方米“一池三改”的户用沼气池900口,国家扶持资金156.65万元,农民自筹资金286.35万元,项目总投入441万元。截止2013年12月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项目资金运作方案:1、沼气技工建池工资每池660元×900(池)=594000元。 2、沼气灶具器材每池补助410.53元×900(池)=369477元。3、建沼气池水泥每池补助2.1吨×900池×430元/吨=812700元。 4、永久性标志、安全操作挂图、安全管理手册等采购每户26.47元×900户=23823元。
三、投资效益
1、改善民生
农村户用沼气项目的实施,带动地方和农民自筹286.35万元进行沼气项目建设,拉动水泥、钢材、沙石和砖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截止2013年12月底,农村沼气项目共采购水泥1000吨,钢材10.5吨,沙石500立方米,砖50万块,对促进农村经济增长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农村沼气项目建成户用沼气900户,为项目区农民提供了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有效地缓解部分村缺少生活用能等实际困难的同时,节约了农户的生活支出,降低了妇女的劳动强度,使沼气项目村的卫生状况大为改观,生态环境获得改善,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大提高,农户乱堆柴草的现象减少了,村民用柴草作为主要生活用能的日子将逐步成为历史,通过沼气建设的每一个村庄也逐步步入到新农村的轨道上来。
2、办点示范,美化家园
在实施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中,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乡清洁工程,组织实施了以“一池三改五美化”为主要内容的乡村美化示范工程,即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内农户建一个沼气池,配套进行改水、改厕、改栏、改浴、改厨,实现房前屋后、屋坪路面硬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农业生产有机化、居住区清洁亮化,取得了明显的示范亮点作用,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欢迎,许多农民群众都说农村沼气是干部群众的“连心池”,是党和政府为“三农”开展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具体体现。
3、惠民政策,百姓受益
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在我县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一是解决了贫困农户想建池,苦于没钱建不成的困难,推动了我县农村能源建设的全面发展。二是近年来我县养殖业在逐步由分散型向集约化方面发展,出现了不少中小型养殖专业户,农村沼气项目解决了900多户小型养殖专业户排污污染环境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养殖的稳定发展。三是我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农村沼气建设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机的结合起来,使退耕还林户用上了清洁能源,有效地保护了森林植被。四是净化了乡村环境,农村沼气建设既彻底改变了部分村脏、乱、差现象,改善了生活环境,又节约了能源,保护森林植被,有效地推进了我县新农村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