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1885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9-0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9-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201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来源:财政局 2014-09-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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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处,总面积412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8万亩,林地面积28万公顷。辖27个乡镇、807个行政村(含居委会),总人口110万。平江历史悠久,文化深厚,人杰地灵,是著名的老区县和将军县,也是全国粮食、牲猪、木材、楠竹、黑山羊、水果等农产品生产大县。近年来,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坚持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战略性工程来抓,从规划、组织、监督、验收等方面扎实推进,着重加强资金监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明显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
  一、管理方面:
  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奖补工作透明度,我们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结算办法和监管机制。
  (一)封闭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我县制定了一系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相关管理办法,其中包括《平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平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示暂行办法》、《平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对账暂行办法》,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有效加强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建立专户。县财政设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账,集中反映财政奖补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等情况。项目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设立的乡镇财政所结算户,并对村级财务统一实行“村账乡代理”,由乡镇财政所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对应的项目村。二是做到专用。对每一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奖补项目都要过“六关”和“五查五看”环节,六查:村民审议关、村级申报关、乡镇初审关、项目评审关、工程监理关、验收奖补关。“五查五看”:查项目是否真实、看工程项目有无合同;查群众是否筹劳、看有无筹劳方案;查工程投入、看工程规模;查工程质量、看群众是否满意;查乡镇申报项目奖补资金、看是否与实际相符。根据工程量大小核定结算奖补资金,对工程质量不合格、弄虚作假或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坚决不予奖补,同时相应核减所在乡镇的奖补额度;扣减的奖补额度,县里收回重新调整分配,较好地维护了奖补政策的严肃性。
  (二)公示资金,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全方位公示。县乡两级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对外公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情况。县综改办统一将资金拨付额度和实施项目通过立碑向社会公示。乡镇督促各村依托村务公开的形式,将财政奖补政策、建设内容、村民筹劳数量与资金、财政奖补金额使用明细等作为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全方位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村,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3-5名村民代表组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理事会,实行村委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下的民主理事会工作机制。由理事会负责项目工程用地协调、筹资筹劳、预决算、施工进度、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全程管理,增加了工作透明度,能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效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二、使用情况
   2013年省市县三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补助总额2944万元,实际支出财政奖补资金2966.72万元(其中到村2910万元,项目建设经费56.72万元。另用其他资金弥补支出22.72万元)。全县奖补资金项目数492个,树立永久性公示碑481块,总投资达7914.44万元。其中,财政奖补2910万元、村民筹劳折资621.19万元、村集体收入70.64万元、捐资赞助1495.86万元、其他资金2816.74万元。修建村内道路376公里、修建村内水渠105.8千米、维修堰塘水窖52座、修建机电井2个、修建小型提排灌站1座、新安装饮水管线8.1千米、维修其他小型水利设施48个、修建公共环卫项目15个、维修其他公益设施24个。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开展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使村民受益,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有力地助推了平江县美丽乡村建设。我办将继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美丽乡村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坚持不懈地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幸福美好家园,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到乡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