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是平江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国有资产、财税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根据平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平江县财政局现设办公室(税政法规股)、综合规划股、预算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金融与债务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会计管理股、政工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等13个内设机构,另有国有资产管理局(下设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股、绩效评价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股、清产核资办公室)、国库集中支付局(国库股)、乡镇财政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统发工资中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资金管理中心、基建工程预(结)决算审查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平江函授站、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财政信息中心等13个其它机构。
2018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一个总揽(县委“344”工作思路和“三重”战略部署),全力聚焦“三大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造人民满意财政),扎实推进“五大工程”(组织收入、脱贫攻坚和基本民生保障、财源建设、财税改革、风险防控),为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力保障。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357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0%,税收比重保持在80%以上;
——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比上年压缩5%,政府采购节约率、财政投资评审综合审减率均提高3个百分点,财政监督重点检查50家单位以上,收回债务本息9.99亿元、财政出借资金5.9亿元(简称“两项资金),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牢守“两个安全”底线,保持市、县综合绩效考核先进荣誉,力争10项以上工作在省市领先,创建“星级”财政所3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