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平江县财政局
负 责 人: 夏海
机构地址: 平江县开发区天岳大道北538号
邮编: 414500
电话: 0730-6281141
传真: 0730-6281141
邮箱:pjxczj6281141@163.com
主要职能: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财政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19〕30号),平江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的职责
负责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职责;负责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报告,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牵头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政府债务核查、监督等相关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将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出至县农业农村局;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出至县审计局;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出至县税务管理机构。
三、内设机构
根据平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平江县财政局现设办公室、综合规划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加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加挂“对外经济贸易股”“财源建设办公室”)、金融与债务股(加挂“P P P办公室”)、绩效管理股、会计管理股(加挂“税政法规股”)、政工人事股(加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机关财务股15各内设股室;和平江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平江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平江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加挂“村账乡代理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事务中心”)、平江县财政事务中心、平江县财政统发工资中心、平江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平江县财政信息中心、平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平江县财政内审中心(加挂“互联网+监督管理”办公室)等9各下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