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8/2024-2225315
  • 发布机构:县审计局
  • 生成日期:2024-09-05 08:49:56.0
  • 公开日期:2024-09-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 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 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2024-09-05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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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平江县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

  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

  审计工作报告

  (提请2024年7月25日平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张廉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平江县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3年,审计局实施审计项目42个。审计查出各类违规和损失浪费金额32269万元;归位上缴财政15301万元,促进挽回损失634万元;核减投资额2378万元。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96条,完善相关制度4项。21篇审计要情、专报、综合报告得到领导批示。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2条,立案调查6起,组织处理18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向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30个。

  2024年3月1日至4月20日,按照县委审委会的安排,审计局依法审计了县本级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县人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工伤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县医保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县文旅广体局书记宋炼钢同志及局长朱关兮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含办会办展管理情况)、县2022至2023年度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甲山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建设项目(甲山东路)投资情况、城关镇城北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情况,对县本级2021至2023年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县2021至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一城四区”,强力推进“十大强县工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难中有进、稳中向好、好于预期。

  ——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高质发展。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狠抓财源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地方收入稳步增加。县本级税收收入121656万元,较上年增长10.91%;非税收入46365万元,较上年增长8.04%。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收回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5862万元。继续安排工发基金2亿元、旅发基金2000万元,支持壮大六大战略性产业。争取并安排技改等企业发展资金1.14亿元,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聚焦推动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坚持“三保”经费足额预算、支出顺序不乱、预算约束不软,基本民生、工资和运转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加大了对重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774万元、教育支出1793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976万元,总体较上年增加63119万元,增长21.04%;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23826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19连涨,城市低保从月人均6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低保从月人均391元提高至417元,残疾人“两项补贴”从75元提高至80元,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紧盯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两条底线”、推进“产业、文化、生态、组织、人才”五大振兴,强化投入保障,围绕“应整尽整、因需而整”的工作要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38亿元,主要用于政策保障、就业增收、产业发展及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样板打造方面。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6.3万亩,发放雨露计划补助1157万元,参保资助1340万元、医疗救助待遇1912万元,不断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发放小额信贷1.15亿元,累计贴息1011.74万元,开发公益岗位 6470个,助力就业增收;因地制宜安排2600万元,支持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样板打造。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7626万元,为年初预算255307万元的104.83%,同比增加19843万元,增长8%,包括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021万元(税收收入121656万元占比72.41%、非税收入46365万元占比27.59%),为年初预算164041万元的102.43%,同比增加15423万元,增长10.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9325万元,为年初预算772046.89万元的141.1%,同比增加144012万元,增长15.23%。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0279万元,为年初预算305911万元的117.77%,同比增加48767万元,增长15.6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3068万元,为年初预算38202万元的636.27%,同比减少4409万元,下降1.7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32万元,为年初预算1153万元的98.18%,同比增加144万元,增长14.5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00万元,为年初预算1153万元的43.37%,同比减少398万元,下降44.32%。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0041.71万元,为年初预算97524.55万元的112.83%,同比增加14030.16万元,增长14.61%;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收入47063.50万元,同比增加5840.65万元,增长14.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收入62978.21万元,同比增加9960.09万元,增长18.7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3899.05万元,为年初预算89813.41万元的104.55%,同比增加11079.47万元,增长13.38%;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31704.85万元,同比增加5859.64万元,增长22.6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62194.20万元,同比增加6744.46万元,增长12.16%。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平江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89.89亿元,同比增加1.09亿元,增长0.58%。其中:政府债务余额105.48亿元,占债务总额的55.55%,同比增加12.81亿元,增长13.82%;隐性债务79.01亿元,占债务总额的41.61%,同比减少11.53亿元,下降12.73%;关注类债务5.4亿元,占债务总额的2.84%,同比减少0.19亿元,下降3.40%。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决算编制方面

  1.年初代编预算支出346610.76万元

  2023年,经县人大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1428.15万元,其中:部门预算支出276738.60万元;预备费及实拨单位支出8078.79万元;未明确到基层单位或具体项目,以功能科目列示的股室代编支出346610.76万元(含隐债还本付息159817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付息27839.5万元、机关养老保险补助33000万元、工业发展基金20000万元、审批下达支出10595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4.89%。

  2.违规将非税收入收支12128.23万元在教育收费专户核算管理且未纳入决算报表

  2023年,财政事务中心将非税收入6256.70万元划缴至教育收费专户,全年在该专户中直接安排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支出5871.53万元。该专户年初余额246.1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85.17万元,累计余额631.36万元。上述12128.23万元收支核算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负责,并未纳入财政决算报表。

  ——预算执行方面

  3.未经人大常委会会议事前审查和批准进行本级预算调整57971万元

  2023年,县财政局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常委会会议事前审查和批准,采取事后编制《关于平江县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的形式进行本级预算调整57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854万元、基金预算5117万元。同比减少111615万元,下降65.82%。

  4.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2583.72万元

  2023年,县财政局超过30天以上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87笔152583.72万元,其中:无需二次分配资金380笔47456.03万元、需二次分配资金407笔105127.69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283万元执行不到位

  2023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计划收入1153万元,实际收到1143万元(含2024年1月收到的上年度计划收入11万元),平江县医药有限公司预算收入10万元未收缴到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计划支出1153万元,实际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万元;2024年2月6日,拨付华腾汽贸运营补助380万元,其余273万元因部分企业预算收入未收缴到位、国库资金不充足、审批滞后等原因未支出。

  ——“三保”支出及库款安全方面

  6.月库款保障系数持续3个月低于0.3

  2023年,平江县本级财政全年有9个月库款保障系数低于0.3,其中1至4月、9至12月库款保障水平持续低于0.3,保障水平低,支付风险较大。

  ——存量资金方面

  7.未按规定清理收回存量资金5903.95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县财政未按规定清理收回存量资金5903.95万元。

  8.存量资金246.5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023年1月,县财政局将收回的存量资金按原用途列支246.59万元,均未纳入当年预算管理。

  ——财政国库资金管理方面

  9.违规出借代管部门资金4752.62万元

  2023年,县财政局代管部门资金年初余额101764.50万元,当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出借4752.62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收回以前年度出借资金28204.63万元,累计出借余额78312.49万元。

  ——延伸调查方面

  10.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5.5万元

  2023年,2家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5.5万元,其中:加义镇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付平江县加义镇教育基金会经费33.5万元、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付小动物协会经费2万元。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人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工伤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本次重点对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工伤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未登记固定资产71.79万元

  2023年,县人社局购置茶水柜、产品展示台、鹅颈话筒、沙发等71.79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

  12.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63万元

  2022至2023年,县人社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4人)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63万元。

  (二)县医保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本次重点对平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3.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截至2024年3月26日,县医保局保留有公务车辆1台(车牌湘F856AK)。自2023年4月起,该公务车辆一直闲置未用,并在单位业务需要公务用车时通常采取向公车平台申请派车或向社会租车公司租赁车辆使用,2023年度租车费8.84万元(其中:驻村租车1.84万元、公务租车7万元)。

  14.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48万元

  2023年,县医保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48万元用于机关日常开支,其中:执法办案专项资金4.99万元、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专项经费1.49万元。

  15.实有资金账户清理不彻底

  2020年11月26日,县医保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江支行开设平江县医疗保障局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专户,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自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该账户并未发生任何实质性经济业务,且有账户余额1148.63万元。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书记宋炼钢、局长朱关兮同志经济责任(含办会办展情况)审计情况

  本次重点审计了县文旅广体局本级、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中共平江县委旧址管理处、杜甫墓祠管理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心、平江县文物保护中心等7个二级机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6.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涉及金额100.8万元

  ①2023年8月25日,县文旅广体局与湖南省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岳阳市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开幕式暨文艺演出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38万元。开幕式已于2023年8月29日举行。截至2024年4月12日,县文旅广体局已支付497.2万元,余40.8万元未支付。

  ②2023年10月8日,县文旅广体局与湖南公共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2023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开幕式活动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98.5万元。开幕式已于2023年10月14日举行。截至2024年4月12日,县文旅广体局已支付138.5万元,余60万元未支付。

  17.“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

  2022至2023年,县文旅广体局在分配当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未具体指明去向)826.92万元、市县分成体彩公益金408.26万元使用过程中,未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或预算,资金分配标准不一。

  18.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3.32万元

  2022至2023年,县文旅广体局挤占挪用“船说汨罗江”策划经费等10项专项资金33.32万元用于机关日常开支,其中:2022年31.68万元、2023年1.64万元。

  19.项目进展缓慢导致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2022年12月,县文旅广体局收到县财政下达标识标牌制作经费190.5万元。2023年12月,与湖南智通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57.97万元,约定工程期限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2月19日。截至2024年4月30日,项目尚未完工,项目资金余额123.47万元未使用。该项目进展缓慢,导致财政专项资金效益低下。

  四、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非税收入审计情况

  本次主要对平江县本级2021至2023年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县财政局,并延伸调查了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市监局、县自然资源局、石牛寨镇政府、虹桥镇政府和木金乡政府等部门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滞压应缴非税收入1810.89万元

  截至2024年3月1日,县财政局财政事务中心“待查收入”系统显示2022至2023年度共有1810.89万元未进行收入确认。

  21.国有资产处置收入4622.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021至2023年,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收相关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款存入国有资产收益专户,未纳入预算管理支付到相关单位共计4622.9万元。

  2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1万元

  石牛寨镇政府于2021年11月14日收2017至2018年畜牧站铺面租金追缴款0.9万元,虹桥镇政府于2024年1月31日收取老财政所2023年度铺面租金1.2万元,共计2.1万元非税收入未上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审计情况

  本次重点对平江县2021至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了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县道路运输交通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联社等单位,并延伸调查了长寿镇政府、龙门镇政府、加义镇政府、三市镇政府、童市镇政府、三市镇爽口村村委会、长寿镇鞍山村村委会、平江碧湘园环保有限公司、平江县供益美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3.挤占挪用项目资金15.28万元

  ①2022至2023年,平江县供益美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挤占挪用2022年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平江县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节能减煤降碳”专项资金10.22万元用于业务运转。

  ②2021至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挤占挪用项目资金5.06万元用于机关日常开支,其中:2021年县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经费3.33万元、2022年县本级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经费1.73万元。

  24.超标准扣留企业质保金19.69万元

  2021年10月9日,县农业局就平江县2021年度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设备安装及土方回填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与11家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中未明确质保金事项。项目于2022年1月支付工程预付款530.01万元,分别于2023年1月、5月、6月通过验收支付工程尾款,并从尾款中扣留11家中标企业5%的质保金49.22万元,实际应扣留3%的质保金29.53万元,超标准扣留质保金19.69万元。

  (三)政府债券审计情况

  本次重点对平江县2022年至2023年的政府债券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关注了债券申报发行、债券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5.运营收益未达预期

  湖南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省级)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20051.10万元,其中包括2022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上述专项债券2022年应付利息158万元,2023年应付利息316万元。而2022至2023年度项目年收益(污水处理费)354.04万元,2年的项目收益不能足额偿还2年的应付债券利息474万元。

  五、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平江县甲山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甲山东路)项目投资审计情况

  本次重点对平江县甲山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甲山东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6.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设计费共计49万元

  (1)县城投服务中心与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平江县甲山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甲山东路)初步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初步设计费总价为22万元,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后,一次性付清设计费用。该公司已于2021年1月提交设计成果,截至审计之日止,县城投服务中心仍未支付设计费22万元。

  (2)2021年6月10日,县城投服务中心与湖南三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特希达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设计费用52.12万元,经财评审定设计费金额27万元。截至审计之日止,县城投服务中心仍未支付设计费27万元。

  27.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70.73万元

  2024年2月5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该项目出具结算审查确认书,审定造价为1860.99万元,县城投服务中心与湖南三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上述造价办理了竣工结算。此次审计在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减70.73万元,审减后的造价总额为1790.26万元。

  (二)平江县城关镇城北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平江县城关镇城北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资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8.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12.72万元

  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平江县城关镇城北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了结算审核,审定造价为1201.37万元,县城投公司与湖南省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上述造价办理了竣工结算。此次审计在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审定造价总额为1188.65万元,审减多计工程款12.72万元。

  六、以往审计未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一)2022年度同级审8个未整改问题

  1、已整改问题2个

  (1)挂账两年以上的代管资金15608.58万元未清理

  (2)湖南省审计厅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至今有一个未整改到位,金额3295.71万元

  2、特殊销号问题3个

  (1)国有资产账实不符

  (2)12家单位资产闲置1015.18万元

  (3)55家单位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204948.11万元

  上述问题因年代久远、人员更替、资料遗失、产权纠纷等客观原因已无法查实,认定为特殊销号。

  3、部分整改问题2个

  (1)违规出借财政资金96902.65万元。已制定2024年回收计划,截至2024年4月底,已收回36657.11万元。

  (2)编制外人员1945人违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退还单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2346.41万元,已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1092人涉及金额2220.69万元,已实缴2220.69万元。余下涉及基数问题暂未补缴的853人,于2024年4月10日向省人社厅出具了报告,待取消系统关联后,再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4、未整改问题1个

  部分纳入财政集中核算的临时机构未撤除、账务未归并

  (二)2023年度同级审9个未整改问题

  1、已整改问题1个

  违规向29名死亡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59万元

  2、部分整改问题8个

  (1)滞压应缴非税收入2797.93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已上缴国库1287.91万元。

  (2)未按规定方式在湖南平江汇丰村镇银行进行现金管理13746.70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已整改7656.3万元。

  (3)违规出借财政代管资金33466.74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已整改收回1794.8万元。

  (4)违规向6名重新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25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还有0.98万元未予追回,现已移送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中。

  (5)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238.57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多计工程款部分已调账,其中207.96万元已收缴县财政,平江县长寿镇三级客运站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30.61万元暂未上缴县财政。

  (6)建设配套资金5538.17万元未到位且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2463.78万元,涉及11个项目。截至2024年4月底,建设配套资金未到位5538.17万元中已到位2001.38万元;未及时支付工程款2463.78万元中已支付1775.16万元。

  (7)运营收益低于专项债券利息。平江高新区(省级)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平江县天岳集团创新创业园二期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目前已入驻企业8家,所有企业正处于“厂房租赁优惠”的“三免两减半”政策优惠期内。

  (8)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710.17万元。平江高新区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租金收缴专班,明确租金收缴责任,对入驻企业租金应收尽收,目前已清收并上缴国库238.12万元。平江县天岳集团已成功完成3家企业的清欠工作,并起诉1家企业,约谈2家企业,已收回资金148.27万元,暂未上缴国库。

  七、审计移送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项目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4起,其中:移送县纪委监委2起、县医保局1起、县教育局1起。上述问题线索相关部门正在按程序办理,办理结果将于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增强预算约束刚性,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降低股室待编规模,债务还本付息、养老保险补助、工业发展基金分配等应早规划,将编制任务分解到基层单位,切实做到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单位、到项目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做到应收尽收、应拨尽拨。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运营收益纳入县财政统筹,专项用于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管,特别是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建设单位要加强隐蔽工程监督管理,加大工程结算审核把关力度,完善建设项目资金内控制度。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发挥资金效益。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管,分析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拨缓慢的原因,制定资金审批流程时间控制制度,相关部门应提前制订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尽早启动审批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拨中央和省市资金;将预算执行进度作为衡量相关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进行考核,督促各部门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低效长期挂账未用财政资金清理,进一步积极盘活各类沉淀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推动整改落实。进一步抓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健全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贯通协作、追责问责、结果运用等制度机制。积极发挥财政监督的源头管理作用,扩大专项检查范围,做到有计划地自查自纠。对于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提高站位,分析制度机制漏洞,举一反三,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建议将审计整改完成情况纳入人大述职评议考核范围,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财审联动机制,提升财审联动的力度,拓展财审联动的范围,推动审计整改更好地落到实处。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预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科学谋划和推动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独特优势,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这一主责主业,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说话、用现场发现说话,更好服务宏观决策,发挥审计监督的“尖兵”和“利剑”作用,助力我县推进“一城四区”、发展“十大强县”等重大举措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