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平江县审计局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将扶贫审计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突出三大举措,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
一、拓展审计覆盖,做到能审皆审
该局将扶贫审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扶贫资金纳入每个审计项目的必审内容,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已实施完成国开行信贷扶贫资金“镇带村”项目审计调查、省建工集团统规统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跟踪审计、2017年度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以及专户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审计覆盖18个乡镇、136个行政村、36个部门机构、1670多个扶贫项目、共计10.5亿元扶贫资金,真正做到了“扶贫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跟踪到哪里”。
二、客观评价绩效,精准提出建议
该局对各扶贫主管部门和扶贫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面跟踪监督,重点查看资金分配是否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是否优先安排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是否精准到村到户到人,是否用于提高贫困户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扶贫产业的实施是否促进增加了贫困户的家庭收入,是否有效改善了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是否存在资金躺在帐上“睡大觉”的现象,等等,审计组围绕以上指标,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科学建议。共提出审计评价意见36条、审计建议28条,被审计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管理制度3项。
三、揭示突出问题,坚持违纪必究
该局围绕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及使用效益三个环节,沿着资金活动的轨迹,进驻资金管理部门逐笔清查核对,深入镇村农户及项目实施地溯源追踪,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重点审查国家扶贫政策是否落实执行到位,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以及进行报账核算制度;重点揭示风险隐患以及虚列支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问题。审计揭示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18个,督促整改到位15个,向县纪委、监察委移送案件线索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