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2-19023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2-04-17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2-04-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审计局 2012-04-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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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1年第12号


  
  平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11月17日,对平江县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十一五”规划项目,平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分为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两种方式,以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为主,其中:余坪乡张市供水站工程计划投资111.96万元(湘发改农〔2008〕976号文件,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50万元、省配套投资23.35万元、市县配套投资32.11万元、群众筹资6.5万元), 瓮江镇盘石洲供水站工程计划投资170.75万元(岳发改农〔2009〕289号文件,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136.3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4.36万元),龙门供水站工程计划投资170.36万元(岳发改〔2008〕571号文件,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101.67万元、自筹资金68.69万元),虹桥供水站工程计划投资309.30万元(岳发改〔2008〕571号文件,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191.76万元、自筹资金117.54万元),思村供水站工程计划投资253.43万元(湘发农〔2009〕1171号文件,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202.74万元、省配套投资11.66万元、市配套投资39.03万元),大洲供水站工程计划投资174.3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139.5万元、省配套投资8.02万元、市配套投资26.85万元),                      三市供水站工程计划投资867.4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692.93万元、地方配套投资174.5万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引水工程、水厂输配水工程、机电结构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施工临时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将从取水源头引来的天然水通过水厂配制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解决村、镇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经公开招标,余坪乡张市和瓮江镇盘石洲饮水安全工程、龙门镇饮水安全工程、思村饮水安全工程均由平江县汨江水利水电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分别为1759068元、682277元、1727448.04元;虹桥镇饮水安全工程由湖南省科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1437492元;大洲供水站工程由省建五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169818元;三市供水站工程由汩罗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2913200元; 上述工程由湖南省光辉监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全程监理。
  审计时,大洲供水站己竣工未办理工程结算,三市镇供水站未竣工,余坪乡张市和瓮江镇盘石洲供水站集中供水工程、龙门供水站、虹桥供水站和思村供水站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
  (二)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审计余坪乡张市和瓮江镇盘石洲供水站集中供水工程、龙门供水站、虹桥供水站、思村供水站工程建设及投资情况。
  1、审计认定上述工程项目已落实的资金来源为7439232元,其中:余坪乡张市和瓮江镇盘石洲供水站工程2182040元(中央专项资金1863900元,省级配套资金318140元)、龙门供水站工程1078892元(中央专项资金1016700元,省级配套资金62192元)、虹桥供水站工程2034900元(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917600元,省级配套资金117300元)、思村供水站工程2143400元(中央专项资金2027400元,省农综配套116000元)。
  2、审计认定上述工程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7930317.71元,其中:
  (1)余坪乡张市和瓮江镇盘石洲供水站工程投资完成额2252235.35元, 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080535.35元(建筑工程1440263.35元、金属结构及安装380428元、机电设备及安装212498元、措施项目费47346元),待摊投资171700元(建设单位管理费3930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38970元、勘察设计费75800元、可行性研究费2000元、合同公证及质监费30000元、工程造价审查费15000元、其他待摊投资6000元);
  (2)龙门供水站工程投资完成额1310204.2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860662.20元( 建筑工程460736.37元、金属结构及安装286163.94元、机电设备及安装95320.89元、措施项目费16641元、其他直接费1800元), 购置固定资产297947元,设备投资1100元,待摊投资150495元( 勘察设计费60000元、临时设施费8000元、建设单位管理费38450元、工程造价审查费15000元、其他待摊投资29045元);
  (3)虹桥供水站工程投资完成额2017314.27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648975.31元( 建筑工程1016632.48元、金属结构及安装580225.23元、机电设备及安装17056.6元、措施项目费35061元), 设备投资30780元,购置固定资产70000元,待摊投资267558.96元(建设单位管理费37538.96元、勘察设计费80000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53920元、 其他补偿5000元、合同公证及质监费42950元、土地复垦补偿费7850元、工程造价审查费15000元、其他待摊投资25300元);
  (4)思村供水站工程投资完成额2350563.89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131137.89元(建筑工程1272167.89元、金属结构及安装658208元、机电设备及安装87120元、措施项目费63642元、其他直接费50000元),待摊投资209252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1774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43388元、勘察设计费96700元、合同公证及质监费25000元、土地复垦补偿费13630元、工程造价审查费15000元、其他待摊投资3760元),其他投资10174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水务局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面,基本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按照计划积极组织施工,加强项目质量监督,建立了健全的管理机制,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专户管理,项目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投资情况,各项收支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但也存在工程项目配套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配套资金2718768元没有及时到位,已竣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491085.71元。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发改投资(2008)836号和省湘发改农(2008)986号、(2009)638号及(2009)578号等文件,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余坪乡张市和瓮江镇盘石洲供水站集中供水工程、龙门供水站、虹桥供水站、思村供水站工程项目总投资1015.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682.56万元、省市县三级地方配套投资333.24万元,实际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全额拨付到位,地方配套资金拨付到位613636元,差额为2718768元。上述工程项目实际投资7930317.71元,实际到位资金7439232元,资金缺口491085.71元。
  (二)工程结算多计工程造价68001.76元
  虹桥供水站工程、龙门供水站工程、张市和盘石洲供水站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思村供水站工程项目结算总造价6549655.93 元,审计审定工程造价6481654.17元,审减工程造价68001.76元(其中:虹桥供水站工程18171.60元、龙门供水站工程14389.44元、张市和盘石洲供水站工程10607.61元、思村供水站工程24833.11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配套资金没有及时到位、项目存在资金缺口的问题,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资〔1998〕619号)第三条“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有国债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财政厅(局)要切实加强资金来源管理,督促项目概算中其他来源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对国债专项资金违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监字〔1999〕132号)第四条“对资金来源不落实、配套资金到位比例低于国债专项资金到位比例的,要责成项目实施单位抓紧落实配套资金,保证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的规定,责成平江县水务局尽快落实配套资金;
  对工程结算书多计造价的问题,已责成平江县水务局按审计认定的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