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15号
平江县余坪乡人民政府办公楼
工程投资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于2012年4月26日至2012年6月5日,对平江县余坪乡人民政府办公楼项目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余坪乡人民政府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政府办公楼、政务中心综合楼、安居楼等工程,总投资4257364.24元。
政府办公楼工程计划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计划投资200万元。2010年8月24日,经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投标,由湖南省汉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196.78万元,2010年9月动工兴建,2011年12月竣工,实际投资2680455.26元;
政务中心综合楼建筑面积624.19平方米,施工单位为平江县幕阜建筑公司,2010年8月动工兴建,2010年12月竣工,实际投资723848.89元;
安居楼工程建筑面积990.31平方米,施工单位为平江县幕阜建筑公司,2010年12月动工兴建,2011年8月竣工,安居楼工程实际投资853060.0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余坪乡人民政府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情况。工程造价控制较严,建设资金使用效果较好。部分工程项目未履行报建程序,存在超计划投资和欠缴税费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建设项目超计划投资680455.26元。
2、政务中心办公楼和安居楼工程未按规定的程序及要求进行招标。
3、建设项目应缴未缴报建费204902元。
4、建设项目少缴劳动保险基金127253元。
5、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多计造价172718.03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余坪乡人民政府存在的建设项目超计划投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及要求进行招标、应缴未缴报建费、少缴劳动保险基金、工程结算多计造价等问题,已责令余坪乡人民政府纠正并予以处罚。建议余坪乡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提高工程结算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