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5年第8号
平江县第三中学科教楼工程
投资审计结果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平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10月10日,对平江县第三中学科教楼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经平江县发改局《关于平江三中科教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社〔2012〕58号)文件批准,平江县第三中学科教楼计划建筑面积12300平方米,计划投资1550万元。该项目经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委托湖南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投标。项目主体建筑工程中标单位为平江县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3733716元。工程于2013年元月10日动工兴建,2014年11月28日竣工交付使用,实际建筑面积10636.93平方米。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第三中学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情况。建设项目程序基本符合规定,但存在超计划投资、欠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施工单位多报工程造价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建设项目欠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工程结算施工方多报工程造价1346521.7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平江县第三中学存在的建设项目欠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工程结算施工方多计造价等问题,已责令平江县第三中学改正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