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监察局通报了一起违纪案件,对某国有企业前任负责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主管部门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同时,对现任责任人(代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其主管部门免去其代理负责人职务。
据悉,该案是由平江县审计局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并移交县监察局的。2016年5月,平江县审计局对某国有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审核该单位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时,审计人员通过突击盘库和比对分析,发现了疑点,并顺藤摸瓜,深挖细掘,抽丝剥茧,最终,一起跨时6年、金额高达263万元私设“小金库”的违纪事实浮出水面。2016年6月,该局将相关线索移送到县监察局。2016年10月,县监察局对该国有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近日,这起涉及200多万元的私设小金库的案件终于有了调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