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3年第1号
平江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
点县项目投资审计结果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于2013年4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对平江县小农水重点县和沟渠疏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平江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集中在安定、加义、长寿三个乡镇的31个村。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渠系建筑物改造工程、水源工程、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水闸工程、临时工程等。该项目的建成涉及受益人1.65万人,耕地面积2.44万亩。
2011年8月,经平江县人民政府(平政办函〔2011〕118号)批准成立了平江县小农水重点县和沟渠疏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全面负责平江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建设管理、质量监督检查、资金审核拨付和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项目法人代表:唐大程。该项目由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设计;2012年10月,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委托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湖南省湘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9181084.18元;湖南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整个工程进行监理。项目开工日期为2012年10月,完工日期为2013年4月。
至审计日止,该项目已落实资金来源21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00万元,省级配套656万元,县级配套352万元。项目实际投资20790378.31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9163270.11 元(建筑工程18028529.84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65090.21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632541.25 元、施工临时工程337108.81 元),待摊投资1627108.20元(建设单位管理费268428.20元、勘察设计费848000元、可行性研究费18680元、工程监理及质量检测费4920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在立项报批、规划审查和招标等建设程序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财务决算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投资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专户管理,各项收支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该项目的实施极大改善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了当地农业种植结构,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为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配套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403万元
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湖南省第二、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2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湘水工管〔2012〕130号)文件批复: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计划总投资2762.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00万元,省级配套660万元,县级配套751万元,群众筹劳筹资251.60万元。至审计日止,中央级专项资金1100万元,已全额拨付到位;省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656万元,未到位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352万元,未到位399万元。
2、施工单位多报工程造价125275.71元
平江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湖南省湘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报送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19288545.82元,审计认定工程造价为19163270.11元,工程项目结算中,山塘改造、渠道防渗衬砌、隧洞改造等项目多计工程造价125275.71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工程造价已按审计认定的价格与施工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