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3年第2号
平江县芦头林场嘉和安居小区暨危旧房及芦头林场林业棚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投资审计结果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于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嘉和安居小区暨危旧房及芦头林场林业棚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位于平江县加义镇芦头林场场部。
平江县嘉和安居小区暨危旧房及芦头林场林业棚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由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公司代理招标,平江县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总价12614546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廉租房与危旧房整合建设三栋共150套,总建筑面积
至审计日止,该项目已落实到位的建设资金来源9575000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6160000元,省级配套资金3415000元。项目实际投资11712169.65元,其中:土建工程支出11046291.59元(新建嘉和一号楼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嘉和安居小区暨危旧房及芦头林场林业棚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在立项报批、规划审查和招标等建设程序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财务决算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投资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专户管理,各项收支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但在项目管理上存在违规列支礼金、欠缴劳保基金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违规列支礼金44300元
该项目2011年至2012年在管理费用科目招待费支出中列支礼金共计44300元,其中:2011年900元、2012年43400元。
2、欠缴劳动保险基金218667元
该项目嘉和安居小区暨危旧房改造工程新建楼房3栋,建安工程投资7170214.84元,应计、应缴劳动保险基金250957元,实际缴劳动保险基金32290元,欠缴218667元。
3、未按批准的廉租房户型设计施工、擅自改变户型100套
平江县嘉和安居小区暨危旧房改造工程新建楼房三栋共150户,按照《平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27次)文件的要求,新建廉租房设计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
4、施工单位多报工程造价1184997.96元
平江县嘉和安居小区暨危旧房改造工程(新建廉租房与危旧房整合建设三栋共150套)施工单位(平江县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送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8355212.80元,建设单位芦头林场、施工单位、审计组三方确认工程造价为7170214.84元,审减工程造价1184997.96元。其中:嘉和一号楼施工单位报送造价4891332.80元,三方确认为
四、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列支礼金和未按批准的廉租房户型设计施工、擅自改变户型已作处罚;对欠缴的劳动保险基金责令补缴;工程造价按审计认定的价格与施工单位结算。同时建议:积极筹集资金,确保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弥补建设项目资金缺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投资项目要尽快办理交付资产手续,及时办理财务决算进行固定资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