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4年第10号
平江县畜牧水产局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大楼投资审计结果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于2013年11月5日至2014年7月19日,对平江县畜牧水产局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大楼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发改局《关于平江县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2010〕59号)文件批准平江县畜牧水产局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大楼计划投资697万元,建筑面积4340平方米。2011年7月12日,经平江县发改局 (平发改招核[2011])23号) 核准,该项目建筑、水电、安装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为平江县天岳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价560.97万元;2012年8月13日至2013年元月24日,经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电梯采购安装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弱电系统工程、绿化景观工程、10KV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沥清砼地面铺设工程分别进行了询价采购。工程于2011年8月动工兴建,2013年4月竣工交付使用,实际建筑面积4397.62平方米,主体工程投资91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畜牧水产局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情况。建设项目程序基本符合规定,但存在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未全部落实、超计划投资、超标准列支管理费用、少缴税费和工程结算不准确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建设项目资金来源部分未落实。
2、工程项目超计划投资220万元。
3、超标准列支管理费用5.45万元。
4、欠缴统一报建费4.64万元。
5、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61.83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平江县畜牧局存在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未落实、超计划投资、超标准列支管理费用、欠缴统一报建费、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已责令平江县畜牧局改正并予以处罚。建议平江县畜牧局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