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1号
平江县交通局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中心大楼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9日,对平江县交通局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中心大楼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发改局《关于平江县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2010〕40号)批准平江县交通局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并于2011年3月29日下达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通知》(平发改招核〔2011〕12号)。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江县交通局委托,对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中心大楼工程监理、主体工程施工、电梯安装、中央空调安装、室内装饰、弱电安装、强电安装、绿化景观施工等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湖南省益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中心大楼的工程监理工作,中标价280000元;平江县环宇建筑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中标价20748019元;岳阳鑫日电梯设备有限公司承担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中标价1296850元;湖南佳通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中标价3655816.78元;平江县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室内装饰施工,中标价1312726.61元;湖南狮门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弱电安装工程,中标价1198200.86元;湖南华能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负责强电安装工程,中标价1495880元;平江县盛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责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中标价1458129.38元。
工程于2011年9月动工兴建,2014年5月竣工交付使用,实际建筑面积14300平方米。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交通局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情况。建设项目程序基本符合规定,但存在超标准列支招待费、超计划投资、欠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施工单位多报工程造价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超标准列支招待费232411元;
2、超计划投资1189万元;
2、建设项目欠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3、工程结算施工方多报工程造价3672340.77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平江县交通局存在的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建设项目超计划投资、建设项目欠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工程结算施工方多计造价等问题,已责令平江县交通局改正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