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4年第9号
平江县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
点县项目投资审计结果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于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6月12日,对平江县小农水重点县和沟渠疏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区选择在平江县的南江、冬塔、梅仙、木金、龙门、安定、加义等7个乡镇,其中小农水专项资金集中在南江、冬塔、梅仙三个乡镇的31个村。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渠道工程、山塘工程、引水堰工程、泵站工程、渠系建筑物等。
2011年8月,经平江县人民政府(平政办函〔2011〕118号)批准成立了平江县小农水重点县和沟渠疏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全面负责平江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建设管理、质量监督检查、资金审核拨付和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项目法人代表:唐大程。2013年11月,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C1标梅仙、南江段由汨江市水电建设安装工程公司中标,合同金额11199588.79元;C2标冬塔段由湖南省宁乡县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中标,合同金额7536770.06元。设计单位为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设计,监理单位为湖南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开工日期为2013年11月,竣工日期为2014年4月。
至审计日止,该项目已落实到位的项目资金为20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00万元,省级配套602万元,县级配套24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20234547.58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8855935.58 元(建筑工程17719477.71元、安装工程809158.86元,施工临时工程327299.01 元),待摊投资1378612元(建设单位管理费306612元,勘察设计费712000元,监理费3600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在立项报批、规划审查和招标等建设程序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财务决算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投资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专户管理,各项收支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该项目的实施极大改善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了当地农业种植结构,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为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结算书多报工程造价148861.87 元
平江县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C1标梅仙、南江段施工单位(汨江市水电建设安装工程公司)报送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11391532.19元,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为11319588.72元,审减工程造价71943.47元;C2标东塔段施工单位(湖南省宁乡县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报送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7613265.26元,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为7536346.86元,审减工程造价76918.40元。合计审减工程造价148861.87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工程造价已按审计认定的价格与施工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