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1号
平江县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
口粮田建设工程投资审计结果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对平江县农业局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农业局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位于安定镇、加义镇、梅仙镇、伍市镇、向家镇、三阳乡、板江乡、余坪乡、汉昌镇、芦头林场、瓮江镇等12个乡镇63个村。
2011年度,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设计负责工程设计,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工程招标,分别由天岳、恒兴、幕阜、环宇、城关、汉昌六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563735元、1165236元、883036元、1005849元、597417元、733582元,合计4948855元。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负责工程监理。开工日期2012年1月,竣工日期2012年12月。
审计认定项目资金来源5342800元,全部为国家专项资金。到审计时止,已拨付到位资金4430000元。项目总投资5244215.40元,主要为建安工程支出,其中:新建渠道3567246.67元,改造渠道413291.78元,输水管173920元,电灌站改造75062.15元,山塘维修227116.23元,闸门32900.90元,涵洞24131.47元,行人桥1244.69元,消力池2309.43元,浆砌石护墈30351.59元,道路696640.49元。该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含建设单位管理费100000元)、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理等费用均由国家统一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拨县发改局统一核算。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农业局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在立项报批、规划审查和招标等建设程序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财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投资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专户管理,各项收支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该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项目的实施为当地农民务工提供了条件,扩大了内需,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结算书多报工程造价273343.02元
平江县农业局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六个标段施工单位报送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5517558.42元,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为5244215.40元,净核减造价273343.02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平江县农业局已按审计审定的工程造价与施工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