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1号
平江县2014年度平江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结果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于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0日,对平江县水务局2014年度平江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为了减少山洪灾害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在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整体部署下,全省于2012年底基本完成了山洪灾害防御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益,为进一步提高综合防治能力,水利部于2013年汛末启动了2013至2015年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项目,2013年度平江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已顺利完成。2014年11月5日,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下达全省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湘防〔2014〕41号)下达了2014年度平江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内容和任务,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13万元(中央资金150万元、地方资金63万元)。项目任务主要包括监测预警系统完善、乡镇应急救援设备、群测群防体系完善、防御预案编制和完善以及宣传演练等。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山洪灾害防治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农指〔2013〕189号)下达了资金计划: 中央资金150万元。2014年9月30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3年山洪灾害防治经费的通知》(湘财农指〔2014〕114号)下达了资金计划: 省级补助资金25万元。
2015年1月30日,平江县水务局委托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2014年度平江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武汉艾信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为128万元。设计单位为北京中水科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单位为平江县水务局,运行管理单位为平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开工日期为2015年2月11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12月4日。
至审计日止,工程已落实到位的项目资金为1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0万元,省级配套25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1525195元,其中:建安工程(非工程措施)投资1398800元,待摊投资12639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度平江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在立项报批、规划审查和招标等建设程序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财务资料和工程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投资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专户管理,各项收支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综合防治能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