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商务粮食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于2016年3月由原来的县商务局和县粮食局整编合并成立县商务粮食局。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法规和监督检查股、市场建设调控股、粮食调控与储备股、粮食行业发展股、商贸股、外经外贸股、投资促进股;商务粮食综合执法大队、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电子商务管理中心、成品油管理办公室,以及3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下属机构:平江县商业管理中心、平江县物资管理中心、平江县粮食学校。
主要职责一是贯彻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粮食行业发展等战略与政策执行。二是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粮食储备及石化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三是负责县直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商务粮食系统商贸事物协调管理、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并为有关单位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商务粮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现有局机关在职64人,离、退休 134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884.67万元,其中:经费拔款 880.17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4.5万元。
预算总支出88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26.47 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61.65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4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2.34 万元)。项目支出 358.20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 358.2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总计 |
公共财政拨款 |
|
经费拨款 |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358.20 |
357.3 |
0.9 |
县级储备量粮专项经费 |
153.77 |
153.77 |
|
上级下放经费 |
65.3 |
65.3 |
|
粮食收储及安全经费 |
5 |
5 |
|
非税收入执收成本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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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农村救灾口粮运费 |
30.3 |
30.3 |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
5 |
5 |
|
商贸流通限上企业直报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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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外贸二个行管办定额补助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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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中心定额补助 |
12 |
12 |
|
改制粮食企业法人代表工资及养老保险 |
32.3 |
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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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退休人员津贴 |
31.63 |
3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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