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中央和省级环保问题整改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食品安全“镉大米”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曾专门针对“镉大米”事件作出重要批示,但有些领导干部仍纠结于“镉大米”标准问题,工作不够主动。近年来,湖南省多次发生“镉大米”流入市场事件。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制定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镉污染耕地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岳阳市2021年超标粮食收购处置方案》,对本行政区内粮食实行“先检后收”,对镉超标粮应收尽收,县政府实行临时储备,确保镉超标粮不流入口粮市场;强化粮食市场监管,对辖区内大米生产企业强化监管和质量抽检,建立大米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屏障。
(二)完成情况:
1、对镉超标粮食实行闭环管理。我县制定了《平江县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监管工作方案》,建立了《平江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对受镉污染耕地124546亩采取严格管控措施,其中休耕1070亩,安全利用123476亩。严格执行《岳阳市2021年超标粮食收购处置方案》,对本行政区内粮食实行“先检后收”,对镉超标粮由粮食主管部门上门检测,属地乡镇就地封存,县政府实行临时储备,已收购县级临时储备粮(镉含量超标粮)990吨,做到应收尽收,分仓储存,确保镉超标粮不流入口粮市场。
2、强化粮食市场监管。我县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大米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印发了《致全县大米生产企业告知书》,对全县10家涉粮企业、5家大米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大米质量进行抽检,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全部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
下阶段,我县将加强“镉大米”管控监督,从种植、收储、加工、销售各环节从严监管,杜绝“镉大米”流入市场。
如对整改情况有疑问或意见,请向平江县商务粮食局粮食储备股咨询。联系人:顾桃,电话:15080979885
平江县商务粮食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