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供水管网建设长期滞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县仍有29.53万农村人口尚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针对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由县水务局牵头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各乡镇整改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各乡镇根据目标任务及相关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结合我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整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至项目,至村组,通过采取扩建、配套改造、管网延伸、新建等巩固提升工程措施,全面落实整改。2017年兴建工程39处,完成投资7680万元,解决1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018年兴建工程78处,完成投资7281.5万元,解决14.5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人,截止到12月10日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