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1723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4-25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4-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我县进入主汛期 防汛责任落实到人

来源:水务局 2013-04-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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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为确保防汛责任制落实,县防汛指挥部日前下发通知,公布了汛期期间县级领导包乡镇名单,全县中、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及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逐级落实辖区内各类防洪重点的防汛行政、技术责任人及抗旱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防汛抗旱行政和技术责任人有变动时,要及时将人员调整到位,并报上级防指备案,确保责任人不留空白。

        通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深入防汛抗旱工作第一线,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担负起指挥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的重任。特别是要密切关注山洪灾害防御、病险工程的处理和防守,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防汛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