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20〕18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湘水发〔2020〕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定向培养一批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计划
我县2020年计划定向招录基层水利特岗人员13名,其中:湖南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1名(理科生),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水利工程专业4名(文科生1名、理科生3名)、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专业8名(文科生3名、理科生5名)。
二、工作原则
县编办和县水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培养院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政策,组织开展招生录取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招生及资格审查。县水利局会同县编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组织考生报名。报考考生条件:平江县户籍;年龄未满25周岁;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热爱水利事业,愿意扎根基层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基层水利特岗人员,且毕业后服从水利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本县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二)考试与录取。
1、招生考试。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参加高考,按照投档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填报志愿时间。本科提前批为7月26日-27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为8月11日8:00-12:00,专科提前批为7月26日-8月1日。
3、协议签订。填报了志愿的考生和法定监护人分别在本科提前批7月26日-30日17:00前、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8月12日15:00前、专科提前批7月26日-8月4日17:00前按要求到县水利局预签订《湖南省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一下简称“《协议书》”),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6份,未在规定时间内预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投档录取。由各培养院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对于本科层次计划,第一次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
(四)定向生的培养。
定向生由湖南农业大学、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本科层次四年制、专科层次三年制的模式进行培养。最后一个学期回到生源地,由县水利局分派到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实习。
(五)学习费用。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免缴,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定向生的就业。定向生按期毕业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水利局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由县编制部门核准编制,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并派遣到所辖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工作,确保有编有岗,学习期满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定向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编制、人事部门严格管理5年内不得调入其他单位。不满5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四、咨询电话
湖南省水利厅人事处蒋龙华:0731-85486306
湖南省水利厅人事处邓集键:0731-85483009
湖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杨云:0731-84618084
湖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邓琳:0731-84638406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杨敏:0731-84081345
平江县水利局人事股叶孟雄 0730-6223387
五、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0731-85483813
省水利厅机关纪委:0731-85486360
特此公告
平江县水利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