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平江县连云国有林场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平江县林业局管理,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2、发展资源。积极开展育苗、造林、林相改造、抚育、四旁绿化、义务植树和科技推广等工作,提高资源质量,发挥生态功能。3、保护资源。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本场范围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调查本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的分布、数量,掌握其消长变化情况,认真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消防工作,维护生态安全。4、利用资源。在本场范围内进行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科学考察和研究,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途径,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森林公园、林下经济,提供生态服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文化需要。5、加强社会协作,为科学实验、教学实习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
平江县连云国有林场设五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财股、综合管理股、生产技术股、生产安全股,全场职工147人,其中在职职工91人(列编人员20人,政府购买服务31人,富余人员40人),离退休5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连云国有林场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连云国有林场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64.9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64.9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4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0.32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4.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6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3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7.5万元);项目支出143.1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4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0.32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4.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21.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43.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用于31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补助93万元,富余人员社保缴费36.18万元,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3.94万元。
五、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38.71万元,占总资产0.08%,其中:房屋及构筑物252.56万元、通用设备67.29万元,专用设备0.4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8.42万元。
六、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
目标1:通过预算执行保障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目标2:通过预算执行保障3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补助
目标3:通过预算执行保障36名富余人员各项社保缴费
目标4:确保林场范围内无森林火灾、无毁林开垦现象发生、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5万元,上升11%。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暂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4、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