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0/2024-2243251
  •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 生成日期:2024-11-06 16:35:19.0
  • 公开日期:2024-11-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调整县林业局部分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来源:县林业局 2024-11-06 16:35
| | |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木材运输许可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湘林资函〔2020〕28号)的有关规定,以及2022年3月岳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查问题交办函》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15〕22号)公布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经2022年4月12日的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调整县林业局部分机构编制事项明确如下:

  一、撤销县林业局下设的事业机构“平江县木材检查总站”,原核定的1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予以收回,其相关遗留工作事项由县林业执法大队承担,其在编人员按程序划转到县林业局下属的县林业执法大队和县林长制工作站(具体名单附后)。

  二、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进一步充实林业执法队伍力量,核增“平江县林业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三、设立“平江县长寿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为县林业局下设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其编制来源为:一是全县统筹调剂增加4名,二是从平江黄金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划转事业编制2名。

  四、设立“平江县连云山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为县林业局下设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其编制来源为:从平江县国有连云林场划转事业编制6名。

  五、同意平江县幕阜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增加一个内设机构: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

  中共平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