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23号)、《关于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平振局发〔2021〕16号)文件精神,通过乡镇摸底核实、公示上报,县级汇总、审核,现将我县2021年秋季拟享受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对象(第二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意见。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3日—12月9日
监督电话:0730-6223337
公示附件:平江县2021年(秋季第二批)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名单汇总表.xlsx
平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