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和《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扶领办发〔2018〕1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制定的贫困县脱贫摘帽程序和标准,经县市区申请、市州初审、省实地检查和第三方实地评估、专家评审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2018年拟摘帽县分二批进行公示,第一批为平江县、宜章县、汝城县、安仁县均符合摘帽程序和标准,拟摘帽退出,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摘帽退出(第二批在评审之后将适时再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7天内(2019年2月19日—25日)向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值班电话:12317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