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2021-1868847
  • 发布机构:县乡村振兴局
  • 生成日期:2021-10-28 10:18:18.0
  • 公开日期:2021-10-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县扶贫办 2021-10-2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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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园艺示范中心乡村振兴办: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平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项目库”)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申报程序

(一)村级申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包村干部在认真分析本村村情、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村级2022年度申报项目,填写好并在村内公示10日后,以报告形式上报乡镇。

(二)乡镇审核。乡镇采取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村申报的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内容、资金规模等进行审核,并召开乡镇班子会议审核通过后,在乡镇公示10天无异议后,以报告形式上报县级。对于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由乡镇组织项目范围内村级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再经过乡镇审核程序后,上报县级。

(三)录入系统。在完成县级论证分析、审定等程序后,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乡镇将2022年度申报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纳入储备。

二、规范项目申报内容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申报,须立足于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结合村级发展规划,可组织申报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的项目,包括:道路、桥梁、农田水利、河道整治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安全饮水、垃圾清运、亮化工程、文体设施等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产业项目。

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化解债务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盲目提高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等,一律不得纳入项目库。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由乡镇组织依程序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在11月7日前报送《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表》。

(二)录入系统。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资金股组织,在11月14日前,将批复通过的申报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要结合实际需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乡镇要严格初审,把好第一道关口。项目库仅作为项目储备,不代表资金安排,请乡镇严格把关村级项目实施,坚决杜绝村级负债实施项目。

(二)规范程序内容。务必严格执行既定的项目申报程序,规范、完整填写项目申请表的各项内容,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质量。

(三)完善系统数据。乡镇乡村振兴办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库信息系统支持服务工作,及时采集录入项目库及资金项目相关信息,提高数据质量。

 附件: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表.docx